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疏导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对航空运输成本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印发通知,公布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负责人就该机制答记者问时表示,机票价格打折与收取燃油附加并不矛盾。
当前很多机票销售价格实行了一定的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这个机制,可能会出现航空公司一边票价打折、一边收取燃油附加的现象。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民航销售票价是按“多级舱位”体系运作的。航空公司根据时刻、经停等情况,对不同航班制定不同票价,同一航班上附加的限制条件不同,票价也不一样。这样,在同一航班上,往往既有全价票,也有折扣票,即使同是折扣票,折扣率也不相同。这种对不同旅客实行差别定价的方式,并不是民航票价执行不到位,与收取燃油附加并不矛盾。
按联动机制运行后,由航空公司在机制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同时航空公司还将综合考虑不同旅客对象需求特点和承受能力,在现行票价政策范围内确定具体票价。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将有利于实现民航票价和燃油附加的有机结合,形成相对合理的票价和燃油附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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