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在昨日发布的《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战略》报告中称,即使我国按照低碳方案发展,全国能源消耗需求量在未来20年也是一种增长趋势,需求拐点将出现在2035年。中央政府应加快完善立法、改革财税体制和以GDP为核心的考核体系,丰富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和激励手段,促进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模式。
采取低碳方案可将拐点提前5年
该报告指出,如果我国基本不采取或采取较小力度的节能减排措施,中国的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这种发展方式无疑是一种无法实施的、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构成威胁的方式。
如果我国基本不采取或采取较小力度的节能减排措施,或只是改善工业结构,重化工在工业中的比重大幅度降低的话,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40年之前都是增长趋势;只有采取低碳方案,才可以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变化的拐点提前到2035年前后。
“采取低碳方案,我们仍然要在未来近20年中面对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上升的压力,”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迅表示,“从全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变化来看,按照3种节能方式来实施,在2050年之前,都可以出现拐点。”
发展低碳城市促进城镇化发展
李迅指出,只有采用低碳发展模式,才有可能在2040年之前实现能量需求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净减少,也才有可能在2050年中国基本完成城镇化进程之前出现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矛盾基本缓解局面。
此外,该报告还指出,只有发展低碳生态城市,才能使中国可持续地推进城镇化成为现实。
报告对于中国城镇化的战略目标基本设计为,到2050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75%,全国经济中城市经济的贡献率达到90%;中国城市的单位能量消耗和资源消耗所创造的价值在2000年基础上提高15~20倍,争取到2040年实现能源消耗的 “零增长”,争取到2035年实现温室排放的“零增长”。
引入生态指标改变GDP考核体系
李迅认为,要改革财税体制和考核体系,为发展低碳生态城市营造制度环境。他建议要改革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变GDP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引入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另外,扩展地方税源,弱化土地出让金的份额,改变城市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他称,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预算监管,设立土地出让金专项基金,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项目财政基础,实行专款专用。
他呼吁,应尽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实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财政激励机制;尽快出台转移支付立法,通过对地方政府财政激励机制引导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结合,并与中央政府对地方约束性指标挂钩。(喻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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