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产品生产价格是指农业生产者首次直接出售其生产的农产品时实际获得的价格。
[2] 粮食主产区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省份;粮食主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省份;其他地区指除上述主产区、主销区以外的省份。
[3]2009年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六个省份分别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和湖北。
[4] 生猪主产省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15个省份,其他省份为非生猪主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