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从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的实际需要出发,决定对涉及“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一系列问题开展研究,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专家或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二、课题内容
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二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见附件一),深入开展研究。
三、课题申请要求
(一)申请基本条件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申请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二)申报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均可围绕需要开展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二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填写申请书(见附件二)。申请书要着重提出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进一步细化的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调研工作计划,以及课题研究创新点等主要内容。对于取材于第一手资料、具有独创性的申请方案,将予以优先考虑。
2.每个课题拟资助一定研究经费。
3.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的学术组织审查推荐,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书一式10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及相关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在2009年9月底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
(三)申请报告受理方式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专家或单位,于2009年10月15日前下达通知。
四、课题进度要求
1. 承担专家或单位须于2009年10月25前与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 承担专家或单位应于2010年4月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组织评议审查。
3. 承担专家或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0年8月前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 研究期间,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可依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专家或单位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邮政编码:100125
电子邮件:jhsjhc@agri.gov.cn
联 系 人:张永江 姚 芳
电 话:(010)59193378、59192561
传 真:(010)5919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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