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级市
2012年
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
初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珠三角长途漫游费将取消;五年内,市民持一张卡,便可搭遍珠三角公交、城轨;2012年实现珠三角年票互认;社保医疗将实现珠三角“一卡通”。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保生态、城市规划、公共服务五大方面为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制定出路线图。到2012年,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初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到2020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社保无障碍跨市转接
建立各项社保关系跨市转移接续制度,实施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与社保“一卡通”,并力争三年内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加快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步伐,率先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化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一卡通”,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共享。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区域统一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防控区域一体化体系。率先建立区域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随经济总量增加以及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
城市规划需与邻市衔接
近期以推进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经济圈一体化为重点,推进城市群规划建设一体化。
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作为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把珠海市培育成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加强与港澳的城市发展规划协调,共同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人居环境优良的世界级城市群。
各市编制的城镇、交通、环保等规划,在报批之前需与相邻市衔接。涉及跨地区基础设施的线路、标准及建设进度等要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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