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拉动消费1000-1200亿][再安排40亿元鼓励汽车以旧换新][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270万辆][购置税减半新车不享受补贴]["黄标车"如何界定][9省市开展5类家电产品换新试点][电视机等享受补贴][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企业和产品][可通过网络申请][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答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对于作为汽车车主,如何能够得到“以旧换新”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车主拥有的车辆要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车型范围和使用年限等要求;其次,车主要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得到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是,车主凭据《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地、市一级的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四是,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请补贴车辆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车主凭《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领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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