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撰写《如何理解今年一季度支出法GDP增长率》一文,对于境外媒体和评论人员对一季度GDP增长率与反映全部最终需求变化情况的支出法GDP增长率之间的匹配性提出的质疑给予回答。
全文如下:
国家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发布了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支出、贸易差额等从不同角度反映需求变化情况的专业和部门统计指标(以下简称有关需求统计指标)增长率数据之后,一些境外媒体和评论人员对我国一季度GDP增长率与反映全部最终需求变化情况的支出法GDP增长率之间的匹配性提出质疑。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给予回答。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国际惯例,无论是从生产角度还是从最终需求角度核算的GDP增长率,包括它们的构成指标增长率,都是剔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国家统计局遵从这一惯例,本文也不例外。一般情况下,我国官方发布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支出和贸易差额增长率都是名义增长率,有时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发布实际增长率。按照我国的习惯做法和针对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采用实际增长率,其他三个指标均采用名义增长率,。
我国的季度GDP核算是从生产角度,也就是从各个产业部门增加值的角度进行的核算。今年一季度核算的结果是,GDP增长6.1%,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下降2.9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1%,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下降7.8个百分点。
由于我国尚未正式建立季度支出法GDP核算制度,人们往往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支出、贸易差额等从不同角度反映需求情况的统计指标来观察季度最终需求的变化。这里的贸易差额指的是海关统计的出口与进口的差额。从这些统计指标看,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5.9%[1],同比加快3.6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加快1.1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8%,同比加快4.2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加快3.3个百分点;财政支出增长34.8%,同比加快4.4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加快9.4个百分点。贸易顺差增长53.6%,同比加快66.4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加快41个百分点。
从上述指标的数据看,今年一季度,我国GDP增长率与有关需求统计指标增长率在两个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反差:一是GDP增长率比较低,有关需求统计指标增长率比较高;二是与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相比,GDP增长率是明显回落的,有关需求统计指标增长率是明显加快的。那么,一季度,全面反映最终需求变动情况的支出法GDP增长率是不是比较高,从而与从生产角度核算的GDP增长率形成较大的差距?与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相比,支出法GDP增长率是不是明显加快的,从而与GDP增长率的变动趋势恰好相反?
要准确回答上述两个问题,一是要揭示有关需求统计指标与支出法GDP的构成指标在内涵上的区别;二是要阐明一季度有关需求统计指标增长率与支出法GDP构成指标增长率在具体数据表现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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