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去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地区缴存公积金职工人数已达429.2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909.53亿元。扣除公积金贷款余额、风险准备金等后,闲置在北京公积金管理账户上的“闲置公积金”总数达400余亿元。(3月16《北京商报》)
住房公积金的闲置现象决非北京独有,而是一个全国普遍的现象。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肆虐,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成为紧迫任务的背景下,巨额的住房公积金的“休眠”,无疑是个巨大的浪费。
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然而,据资料显示,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间,这笔巨款的相当部分处于“沉睡的状态”。大量住房公积金的休眠,这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原因在于,面对过高的房价,普通工薪阶层无力购买,从根本上丧失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机会。住房公积金变相沦为“定期存折”,只有在职工退休后才能兑现、全部取出。另一方面,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越是贫困、越买不起房的人,越是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难怪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当一个人付不起房租或房租占据了收入的大部分,又何来购买或改善住房的需求呢?当一个人无钱治病、生命不保时,住房公积金对于他又有何意义呢?
如何解决住房公积金的闲置问题?笔者认为,除了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制度外,关键是要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将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购房、治病、养老和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让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有条件地提取出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事实上,在这方面已有一些地方先行一步。如2007年9月实施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困难家庭遇到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这一做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陈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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