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摘要
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
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
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2009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抓紧制定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
加大力度扶持粮食生产
进一步强化“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各地区都要承担本地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粮食产销和市场调控责任。
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
抓紧出台食品安全法,实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积极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
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安置好农民工,努力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
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200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国家按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补贴品种。
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村委会直选的制度和办法,着力拓宽农村干部来源,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完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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