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张晓松)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确定了2009年审计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
这六项重点任务是:
——以保障积极财政政策贯彻实施、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不断深化财政审计。重点关注用于拉动经济增长投资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效果,关注金融危机对税收政策和征管工作的影响,关注支农资金、保障性住房、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县乡医疗服务体系、饮用水安全等状况,关注建设资金使用、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等,关注违规投入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产能过剩行业和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
——以促进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金融安全,服务金融改革为目标,不断强化金融审计。在搞好中央金融机构审计的同时,依法加强对区域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地方证券公司等的审计,密切关注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发展及经营风险。
——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不断加强企业审计。关注金融危机对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揭露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严肃查处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
——以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稳步推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将在继续加强省部长、中央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做好省级审计机关和审计署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地继续完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不断深化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为目标,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关注农村经营性承包土地流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关注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关注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生态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城镇发展建设中造成的结构性污染等问题。
——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维护对外投资安全、履行联合国审计职责为目标,逐步推开涉外审计。审计署将对中央驻香港机构和中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各地将按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对本地区境外机构和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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