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安徽淮北市内一加油站,中石油安徽分公司工作人员在给车辆加油。12月18日中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中新社发 王璋闻 摄
成品油定价机制在12月19日全面启动。相比之前,新机制最重要的改变在于:我国汽柴油开始实行最高零售价和最高批发价,两者之间确保了一定幅度的价差。
业内人士指出,新定价机制保证了我国民营批零单位的利润,这意味着民营加油站自10月份以来的短暂“暴利”时代终结,未来是否能够获得油源将是关键。
每吨300元价差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就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表示,我国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
《第一财经日报》在各地发改委的文件中注意到,针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是,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每吨400元。
其次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一位中石化集团下属销售公司的高层对本报记者解释到,上述内容的不同之处在于,此前我国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并没有特别具体到数字;另外就汽柴油最高批发价也重新进行了核定。
“更重要的是,最高零售价现在由出厂价和流通环节差价决定,出厂价又跟随原油价格波动。一旦国际油价跌得厉害,零售加油站所获得的毛利率也越高。”上述人士称。
油源难题
北京市发改委最新文件中表示,就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而言,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每吨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1%可能也是一个过渡性的考虑,如果油价升高,那么销售单位的运费可能也会增加,1%是否合理也值得考虑。”中石油集团的人士表示。
12月19日当天,由于刚刚进行成品油调价,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各地批发单位都几乎在上午全线停止了报价。中石油的上海分公司在当天下午将原先的97号汽油和-10号柴油的批零差价更替为300元,取消了原先的4.5%的批零差率。
中石油上述人士表示,长远而言,石油批发、零售单位将面临中间环节利差减少和油源不够等多个问题。
以我国10月以后的行情来看,零售加油站的暴利已经让人们感受到了政策缺失带来的问题。比如上海的挂牌零售汽油价格大约是7000元/吨,因国际油价暴跌,我国不少地区的零售商在最低时,可以从炼厂那里拿到5000元/吨的批发价,中间有2000元/吨的利差。在新机制运行之后,批发公司是绝对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差价。
商务部今年上半年发出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这两大巨头向民营油企供油,但在油荒期间,大部分国有石油企业要保证其自身加油站的供应,很难向民营加油站批发成品油。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此前对本报抱怨道:“在油源没有的情况下,民营企业仍然会存在困难。”(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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