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减税: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结构性减税更强调有选择的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结构性减税”,如何理解?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这体现了财政宏观调控的新内涵。
他认为,结构性减税强调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强调贴近现实经济的步伐,相对更为科学。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意味着税收的基数和总量基本不变;而结构性减税则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是减少的。
从结构性减税的目的来看,显然是为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在当前外部需求明显减弱的情况下,保经济增长的重点就是扩大内需,就是要拉动投资和消费。明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就是一种结构性减税。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企业用于设备购置等投入可抵扣增值税,有利于鼓励企业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和优化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扩大最终消费需求为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高培勇认为,税收政策在这方面也可发挥更大作用。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不能简单地认为个人所得税减税就是调整扣除标准,而是应当在税制改革的既定框架下,实行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使广大居民的税负水平更加公平合理,从而进一步促进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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