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七大报告中的新提法新表述
中共十七大开幕 胡锦涛作报告(摘要)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新进展,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对此,党的十七大代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财政是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近年来,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民生发展,有效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财政宏观调控政策,加大民生投入,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问: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新进展”。请问在这一转变中,财政将扮演怎样角色,将如何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答:财政是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改革与发展目标,财政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创造良好的改革与发展环境。综合运用支出、税收、国债、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工具,并与货币政策相协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二是建立和完善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体系。积极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加大对重点节能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大江大湖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抓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三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大对重大研发项目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做好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稳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研究基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开展区域科技创新试点。大力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开展创业风险投资试点,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四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健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措施。继续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并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改革资源税制度,实行从价计征,促进资源节约。适时开征燃油税。同时通过支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支持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支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效机制。
问:财政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和作用,社会各界对此非常关注,您能否谈谈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设想和目标?
答: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部门作为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责任重大。财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着力结构调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保障,着力解决改善民生问题;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财税体制;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贡献。
具体地说: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并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制定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方案,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出燃油税,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政府参与收入分配体系。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四是积极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发展,支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五是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逐步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严格控制机关的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行政性经费支出。六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增强财政工作的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要把日常财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问:十七大报告非常关注民生发展,请您谈谈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财政在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近年来,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支持“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医疗卫生、住房等各项事业发展,改善民生,成效明显。
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教育方面,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研究实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时,发展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方面,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村低保工作。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改进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医疗卫生方面,大力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在住房方面,支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支持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支农惠农方面,在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落实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措施。切实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同时,综合运用贴息、农业保险、投资参股、信贷担保等各种财税杠杆,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问:备受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计划于近期出台,并将与新法同时实施。能否介绍一下实施细则制定的主要宗旨和原则,主要从哪些方面进一步明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缴纳内容?
答: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顺利实施,从2007年3月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实施条例起草,主要遵循了合法规范、结合实际、接轨国际、严谨具体、便于操作等原则。一是在符合税法规定原意的前提下,将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内容纳入实施条例,体现政策的连续性。二是结合经济活动、经济制度发展的新情况,对税法条款进行细化,体现政策的科学性。三是借鉴国际通行所得税政策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新经验,体现国际惯例和政策的前瞻性。四是努力使实施条例完备具体、内容规范、严谨细致、便于执行,体现政策的可操作性。
根据以上原则,实施条例主要细化了如下企业所得缴纳内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核算,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优惠政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优惠政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优惠政策,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政策等的具体范围和条件,以及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特别纳税调整的具体办法和条件,以及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的具体办法等。(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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