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巴基斯坦实施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第一阶段首次降税,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397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
根据2006年11月24日签订的中巴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两国政府的相关约定,中国和巴基斯坦将对原产于对方国家的产品分两阶段实施关税减让。
第一阶段,两国将在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的4年半时间内按降税安排分别实施产品分类降税。作为第一阶段的首次降税,从2007年7月1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397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协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平均下调约0.67个百分点,平均降幅约为11%。
据了解,第一阶段首次降税实施后,中国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约为8%。与此同时,巴基斯坦也将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实施降税。(杨绍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