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旨在改善百姓居住条件的互助资金。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一些垄断行业却借机违规超标多缴,住房公积金变相成为这些单位职工高收入外的又一高福利。这一现象警示:住房公积金征缴监管不能放松,必须抓紧抓实。
记者采访发现,江西省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8%,而近年当地一些中央驻赣的垄断企业擅定的缴存比例一度超过15%,最高达到20%;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日前审计发现,2005年,宁夏电力系统1.4万余名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违规多归集资金7299万元。
此类现象并非个案,在全国一些发达地区,一些效益好的电力、银行等垄断行业,有意将各类补贴、津贴打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为职工福利发放,借此逃避监督。
垄断行业超标多缴住房公积金,与建设主管部门监管不严、态度暧昧密切相关。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建设主管部门片面认为,垄断行业为职工多缴公积金有助于扩大资金规模,而对违规超标缴存的现象视而不见,即使发现问题也压着捂着,听之任之,这就助长了垄断行业违规之风。
按照“个人缴多少,单位补多少”的原则,个人是住房公积金的最终受益人。由此可见,垄断行业为职工超标多缴公积金,就是典型的变相增发福利。记者在赣、宁两地采访发现,一些垄断企业每月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达到一两千元,而一些困难企业和单位仅为三四十元,反差巨大。
当前,全国电力、通信、金融等垄断行业工资和福利过高是不争的事实,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此也多有非议。如果听任其再借住房公积金之名超标多缴,不仅有违财经纪律,损害国家利益,而且会进一步拉大社会贫富差距,造成新的分配不公。这样做不仅有损社会公平,更会加剧社会矛盾。
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住房公积金成为垄断行业变相福利的现象,有赖于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公积金征缴制度,加大税收杠杆调节力度,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等应将随意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作为检查重点,严加督查。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就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纪律责任,让这些垄断行业不能、不敢用垄断利益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还社会以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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