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显示,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
据《经济日报》报道,全国政府采购中,地方采购规模2519.8亿元,中央单位采购规模407.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8%和39.2%。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7%,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财政部国库司相关人士表示,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增长幅度较大。工程类、服务类采购增长迅速。2005年全国工程类采购132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5%,占采购总规模的45.2%。
2005年全国服务类采购19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4%,占采购总规模的6.7%。中央和地方都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服务类采购项目范围,许多地区实施了汽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购置保险、会议定点等采购形式,部分地区对公务机票购买等都实施了政府采购;同时,银行代理、法律咨询、施工监控、物业管理、交通车租赁、公共场所绿化养护等服务类采购项目也都被纳入了政府采购。 报告分析归纳了2005年中国政府采购特点:
一是采购规模分布逐步趋于均衡。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省份有9个,比上年增加了4个,其采购规模为1531.3亿元,占地方采购总规模的60.8%。采购规模在5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的省份有5个。
二是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得到较好实施。2005年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的政府采购规模为1916.6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5.5%,比上年增长近6个百分点。
三是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逐步健全。2005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共接到供应商投诉736起,受理590起。受理的投诉中,采购人被投诉的有146起,招标代理机构被投诉的有165起,集中采购机构被投诉的有293起。从行业角度看,医疗卫生和教育行业被投诉的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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