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调剂支农再贷款额度5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农村信用社加大农户贷款投放力度。这是继今年年初人民银行在地区之间调剂支农再贷款额度30亿元之后,对支农再贷款的又一次调剂。截至目前,今年调剂支农再贷款额度的总量达80亿元,是历年调剂力度最大的一年。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农户贷款而对其发放的再贷款。自1999年开办以来,支农再贷款作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政策措施,对农村信用社增强支农资金实力、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投向、扩大农户贷款、缓解农民贷款难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9年—2006年4月末,人民银行共安排支农再贷款额度1288亿元,累计对全国农村信用社发放10557亿元。在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和引导下,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大幅度增加,截至2006年4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达11668亿元,比支农再贷款开办前的1998年增加9009亿元,增加了3.3倍。
近年来,人民银行一方面通过地区之间的额度调剂,改善支农再贷款地区之间的结构分布,重点向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大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2004年以来,共收回东部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支农再贷款额度170亿元,调增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限额220亿元(2004年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50亿元)。调增后,西部地区及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限额达1176亿元,占全国总限额的91%。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改进对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允许周转使用支农再贷款限额,延长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使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尽量适应种养业生产周期。目前,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期限最长可达三年,基本能满足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的需要。
人民银行强调,支农再贷款要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不足时的资金需要,支农再贷款的发放要与农村信用社的支农绩效、支农服务挂钩。同时要求各地分支行要根据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的发放时机和期限,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的支农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记者崔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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