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8日表示,作为“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第一步,将陆续关闭7000多处小煤矿。
“根据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草案,小煤矿数量要由2005年的2.3万多处,减到1万处左右,截至今年4月7日已经关闭了5931处。”李毅中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透露。
安监总局要求各地抓紧制定、落实今明两年的矿井关闭计划,其中,今年的矿井关闭计划要在5月15日前上报。
“要对已经关闭的5931处矿井实施定期检查,严防死灰复燃。个别关闭工作尚未完全到位的,要进行‘补课’,并追究责任。”李毅中要求,对新出现的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严格坚持安全标准,保持高压态势。”李毅中指出,不能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要关;安全管理滑坡、已经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关;存在重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整改治理的矿井,也要关闭。尤其要防止假借“整合”逃避关闭。
根据安监总局、发展改革委等联合下发的意见,2007年末,全国要淘汰3万吨以下的煤矿。经整合形成的矿井规模,山西、内蒙古、陕西不得低于30万吨,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记者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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