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温室气体的减排资金和技术。通过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新机制,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参与制定行业能效与碳强度的国际标准、标杆;使我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曲阳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助力低碳经济发展,做好循环经济促进工作同样重要,“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在于抑制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环境负荷;低碳经济与抑制化石燃料的消耗密切相关,所以二者的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可以说二者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不同侧面。”曲阳说。
曲阳建议,应该在有关循环经济的后续立法中,严格“生产者责任”与“排放者责任”,尽快出台循环经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比如《循环经济促进法》第18条规定,有关部门定期发布鼓励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应该制定对此项规定的进行激励的具体措施,使利用环境友好技术、设备的经营主体获得应有的回报。
周宏春则认为,发展壮大循环经济,重点应抓好工业节能减排,将减量化放在优先位置,从减少生产环节入手,推进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当前的重点应放在工业节能上,这是由我国发展阶段和工业能耗所占比例决定的。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控制建筑和交通能耗的快速增长;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评价考核,切实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
他还建议,要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农林剩余物可综合利用作为饲料、肥料、菌类基料、工业原料和发电原料,减轻焚烧对城市和机场周边的环境污染;加快太阳能和沼气技术的推广普及,既增加农村能源供应,又改善农民的卫生状况,保障食品安全。(杜悦英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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