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通过了《重庆市“十一五”节约能源规划》,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在6个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以多种手段促进节能社会的创建。
实现“绿色GDP”
根据我市目前的能源利用水平和能源供应能力预测,到2010年我市GDP达到4960亿元时,全市能源需求仍有较大缺口。为此,我市将“十一五”的节能目标定为,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下降20%以上,万元GDP电耗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9%。其间,我市规划在工业、城市道路交通、建筑、社会服务、农村能源、节能服务体系等6个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投入156.44亿元,实现节约能源324.4万吨标准煤。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政府机构将成为节能的排头兵,我市将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对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同时,还将实施公务车改革,政府机构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
提供节能“一条龙”服务
按照规划,我市“十一五”期间,将在节能服务体系建设上投资1000万元,用于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此外,将加强用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调控机制。对高耗能大宗产品制定市场能耗准入标准和技术标准,定期公布淘汰的耗能过高的产品、设备的目录,实施强制淘汰制度。(记者张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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