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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2月26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蒋芳)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画家沈女士,最近发现自己上当了:2011年春拍会上,她从南京十竹斋拍卖公司花了将近24万元拍回的一件清代翡翠手镯,戴了半年多,把玩很喜欢,经朋友提醒,拿去一家机构检验,原来这宝贝并不是古董,而是十足的假货。
一件劣质品是如何变身“清·翠手镯”的?沈女士向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讲述了一些拍卖行与造假者合作引人上钩的“高招”。
瞒天过海--用现代工艺制作“假古董”
近年来,类似沈女士遭遇的拍卖纠纷并不少见。然而,能将十足的劣质品“一拍”而身价千倍的却不多见。况且,竞拍的还是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画家。
沈女士对记者说,出于对翡翠的喜爱,加上近年来翡翠投资行情的火爆,她此后又从其他古玩卖家手中购买了数件翡翠首饰。由于朋友的提醒,她将这些翡翠首饰送到了珠宝鉴定中心,鉴定下来果然一些有问题。但出乎意料的是,问题最大的竟然是那件从拍卖行拍回来的宝贝“清·翠手镯”。
鉴定证书显示,这件所谓的古董A货翡翠,不仅不是古董,还是处理品。“是行业上俗称的‘B+C’货,经过充胶和着色处理过的。”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南京大学珠宝产品质量检验站专家张学云说。
“这是典型的现代物理化学技术,就此推断手镯年代不会太久。”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主任朱德茂如是说。
据业内人士分析,造假者选取普通的翡翠底料打磨成手镯,经强酸浸泡一段时间,可以泡掉天然的杂质;然后在空隙中加入透明的“胶”,使其质地通透;再通过热处理、人工上色,手镯就有了黄、绿两种颜色。如此这般,一个普通的灰白底色的手镯,就变成了A货手镯。
无中生有--以精美宣传“引人入胜”
十竹斋号称有三四百年的历史。据了解,2004年,经南京市文物公司授权,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成立。
在沈女士提供的十竹斋2011年春拍图录上,记者看到了这件拍号140的“清·翠手镯”,图录上描述这件拍品为“翡翠手镯,圆形,玉质晶莹,含黄、绿两色,色彩浓艳,青翠欲滴。”拍卖底价为5万至7万元。
除了规定程序的分发图录、媒体宣传之外,针对特定的拍品,拍卖公司会在前期找一些专家写论文肯定其艺术地位,或请专家就某一拍品在网上展开激烈讨论,或私下对意向购买者拍胸脯担保,等等。
沈女士丈夫向记者描述了那天拍卖的情况。“我和爱人搞书画收藏已有三十多年,与十竹斋合作也有近十年。2011年的春拍是第一次涉足翡翠制品领域。当天拍这件手镯的还有两对夫妻,因为妻子喜欢,我就一路举牌,最终以21万元的价格拍下,加上付给拍卖行的佣金,共计花费近24万元。当时发现‘清·翠手镯’没有证书,十竹斋的肖经理向我保证,来源很可靠。出于信任,就没有放在心上。”
明修栈道--借拍卖规则逃避责任
得知是赝品的沈女士大吃一惊,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然而拍卖行拒绝了她,理由是《拍卖规则》上写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其代理人应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买家发现拍品有假找上门来,拍卖公司先表示联系买家进行协调;看拖不过去就拿出《拍卖规则》做挡箭牌。称本公司有权决定,通过拍卖品图录、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媒体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品作任何内容说明或评价等,其所有解释都在表明一点,拍卖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告诉记者,之所以有这样“不保真不担责”条例的出现,原因主要还在于文物艺术品的真伪难以认定,尤其是古玩,专家意见往往难以统一,真假缺少标准。但不可否认,一些行业内的害群之马在利用免责条例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做掩护。
沈女士一再要求,拍卖行能否提供卖家相关信息,由她自己找卖家进行索赔。十竹斋拍卖公司却表示,“本公司有义务保护委托人的秘密。”
这位女画家说,翡翠有国家标准,能够检测出真伪,拍卖行拒不退款,又不提供卖方信息。“这是不是知假售假,与造假者沆瀣一气?”
北京博观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巴经理认为,免责条款只适用于那些难以辨明真伪的范畴。翡翠等珠宝类制品既然有国家标准,是能够而且应当保真的,此时再提免责条款,就有滥用之嫌。
由于忍无可忍,这位女画家表示,为了讨回公道,她决定起诉十竹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