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三周年 中国交出重建答卷

2011年05月13日08: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白石崇拜 重建项目 民生 人口计生 防灾减灾日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2008年 防震减灾法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执政理念

灾区的恢复重建,不仅仅在百姓安居上重视民生,同时,也为生命的重建点燃了一盏盏希望的明灯。

据四川省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汶川地震中失去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有8000多个。2008年7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四川省数以万计在地震中失去孩子或有子女伤残的父母都可以养育新的生命。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底,已有3761名妇女怀孕,2864名婴儿健康出生。三年来,震后新生命的降生让灾区众多家庭逐渐走出阴霾,走向希望。

重建大考彰显政府执政理念嬗变

“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被认为是灾后重建的世界性难题,其重建范围之广、难度之大,为世界瞩目。

如果说抗震救灾是对政府抵御风险能力的检验,那么灾后重建则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更大考验。分析指出,3年灾后重建过程提高了政府部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公权力行使开放性和透明度的提高让每一个身在其中的社会成员都得以参与重建过程,也因此避免了决策的盲目和随意。

执政理念的变化,首先体现在前瞻、明晰的重建规划。政府迅速成立了灾后重建组和规划组,震后仅5个月,就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四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了43个行业规划、51个重灾县(市、区)实施规划以及88个一般受灾县(市、区)项目规划,形成了清晰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体系。

其二,这种执政理念变化还体现在对依法行政的强调,重建带来许多全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也对执政者制度建设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官方相继制定出台了《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等法规制度,及时将重建纳入法制轨道。同时,自2009年起,中国将每年5月12日的汶川特大地震纪念日确定为“防灾减灾日”。

其三,面对数以万计的重建项目,以万亿计的重建资金,政府在重建过程中大力推进各领域的阳光监督。为强化效能监察,官方专门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效能问责规定》,同时,对一些涉及专业领域的复杂案件进行重点查办,灾后重建以来四川查处相关违纪违法人员54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60余人,其中厅级干部占11%,县处级干部占19%。

汶川地震距今已满三年,然而它带给人们的伤痛远未修复。抓住民生根本、解决社会最突出的矛盾,是本届政府执政理念的重点。在汶川地震中取得的救灾重建经验,正被广泛应用于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后重建中,这对提高一个国家整体的抵御风险能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都大有裨益。

发展振兴任重道远

灾后恢复重建三年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但要实现发展振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去年5月,四川提出在灾后恢复重建基本告一段落后,及时把工作重点转向灾区的发展振兴,并且明确以产业发展、就业促进和扶贫帮困三个方面为重点。

首先在政策层面,四川省政府编制了灾区发展振兴的规划,及时对产业发展、就业促进和扶贫帮困制订了相应的政策性规定,并明确阶段性的目标和近期工作。四川省副省长魏宏日前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回函,原则同意这一规划。

二是在工作层面,四川省委、省政府开展了以“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活动。此外,四川和18个对口援建省市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通过产业互助、经贸合作、人才交流和信息沟通等方式,帮助灾区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

魏宏说:“我们想通过3至5年努力,使灾区的经济得到全面振兴发展,为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不仅要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中国总理温家宝这样强调。他指出,“十二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新十年规划,为灾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向未来、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灾区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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