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用电子标签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14-05-07 15:15:3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王虔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商品 电子 标签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术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业务经营、管理、统计分析、科研、教学等各种领域。动力燃料销售企业发行的用于确定性的生产经营性车辆税付动力燃料的记名预付卡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84-2010 银行卡磁条信息格式和使用规范

GB/T 22117-2008 信用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础术语

3.1.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single-purpose prepaid card

单用途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境内企业法人所发行的,仅限于在发行企业或发行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商品和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以及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3.1.2

发卡企业 issuers

也称发行机构,指从事单用途卡发行的商业企业。

3.1.3

集团发卡企业 group issuers

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

3.1.4

集团 group

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3.1.5

品牌发卡企业brand issuers

发行在同一品牌体系或使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付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

3.1.6

规模发卡企业 scale issuers

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发卡企业:

a)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b)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3.1.7

其他发卡企业 other issuers

除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发卡企业法人。

3.1.8

售卡企业 vending enterprises

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法人。

3.1.9

分销/代理售卡企业 Distribution Agent/ card selling enterprise

分销/代理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的第三方企业。

3.1.10

购卡人信息 card holder personal information

购卡人的姓名、身份证、手机、邮箱等信息。

3.1.11

记名卡 registered card

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单用途卡。

3.1.12

不记名卡 anonymous card

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单用途卡。

3.1.13

有效期 period of card validity

从单用途卡具备兑付能力之日起,至该发卡机构设定可有效使用的期末时间点。

3.1.14

单用途卡章程 single-purpose prepaid card charter

由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制定的、向社会公开的、用于约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机构业务模式、发行、运作和服务的自律性规则。

3.1.15

购卡协议 Card purchase agreement

购卡人(单位)与发卡企业之间签署的包括预付卡销售、服务及违约赔偿等内容的协议。

3.1.16

受理网点 receiving network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为持卡人提供服务的场所。

3.1.17

预收资金 Prepayment from customers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售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收取的资金,不包括手续费、押金等。

3.1.18

预收资金余额 Balance of the funds received in advance

截止至统计期期末单用途卡发卡企业预付卡累计销售金额冲抵累计兑付金额的余额。

3.1.19

销售折扣 Sales discount

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因购卡人或单位购买预付卡而给予的一种销售促销优惠,其给予方式由发卡企业明示,或与购卡人(单位)合同约定。

3.1.20

分销/代理售卡 Distribution Agent/ card selling

除售卡企业之外的第三方企业,接受发卡企业的委托,代理销售发卡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卡,并基于代理销售的数量或者金额向发卡企业收取代理销售佣金的商业行为。

3.1.21

信用等级 credit ratings

评价主体用既定的符号来标识评价对象对预收资金履行兑付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可能性的级别结果。

3.1.22

信用评价报告 credit rating report

评价主体根据收集到的信用信息资料,作如实的记载和系统分析整理,按既定的评价要求和程序给予信用等级,并撰写充分反映评价对象的真实信用情况的报告。

3.1.23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系统 prepaid card management system

发行和受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交易指令的处理系统,包括卡片生命周期管理、售卡、充值、卡账户管理、交易处理、统计查询、清(结)算等功能的业务系统。

3.1.24

备份系统 backup system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系统出现异常时替代运营的系统。

3.1.25

交易终端 transaction terminal

也称受理终端,指读取、采集或录入预付卡账户和交易信息,并发起售卡、兑换交易等指令的各种设备和模块。

3.1.26

卡片文件 card file

卡档

指存储卡号、卡密码、卡有效期等卡片相关信息的文件。

3.1.27

卡销售渗透率 sales penetration rate

在某一统计期间预付卡售卖金额占当期发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3.1.2 8

卡消费渗透率 consumption penetration rate

在某一统计期间预付卡消费金额占当期发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3.1.29

兑换率 conversion rate

是某一统计时期预付卡消费金额和预付卡销售金额的比值,可以体现已经兑付商品和服务的程度。

3.1.30

累计兑换率 the cumulative of conversion rate

自卡片首次发行至统计时点的累计消费金额和累计销售金额的比值。

3.1.31

静态兑换率 the static ofconversion rate

某一统计期间内的消费金额和销售金额的比值。

3.1.32

残值卡 residual card

卡内余额低于10元的预付卡。

3.1.33

卡均售卖金额 average sales per card

某一统计期间内单张卡售出时的平均金额。

3.1.34

笔均消费金额 average consumption per transaction

某一统计期间内兑换商品或服务的单笔(次)交易的平均金额。

3.1.35

卡均使用次数(卡均消费次数) average times of using per card

某一行业(或某发卡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卡,从售出后到使用完毕的平均使用次数。

3.1.36

卡均使用期限(卡平均存活期) the average period of using per card

某一行业(或某发卡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卡,从售出后到使用完毕的平均期限。

3.2 管理术语

3.2.1

发卡企业备案编号 the number of issuers

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由备案机关授予商务部统一编制的编号;其他发卡企业由备案机关自行编号,各地自行编制的编号与全国统一编号有所区别。

3.2.2

卡片售卖金额 The amount of prepaid card account sales

指发卡企业售卖预付卡,在卡片账户中的金额总和。

3.2.3

卡片消费金额 The amount of prepaid card consumption

持卡人使用预付卡兑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总额。

3.2.4

卡片延期 Card extension

通过交易设备对已到有效期的预付卡延长有效期的行为。

3.2.5

充值 recharging

通过交易设备向预付卡账户输入一定消费额度的行为。

3.2.6

激活 activation

使某张(批)预付卡满足兑付交易的行为。

3.2.7

挂失 loss-reporting

持卡人遗失记名卡向发卡企业申请遗失登记并暂时冻结该卡的行为。

3.2.8

退卡 returning cards

购卡人向卡的发卡企业申请退回卡内资金的行为。

3.2.9

换卡 changing cards

持卡人向发卡企业申请更换卡片的行为。

3.2.10

信用评价 credit Rating

由独立的评价主体对影响评价对象的诸多信用要素进行分析研究,就其对预收资金履行兑付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明了的符号标识出来。

3.2.11

评价主体 evaluation subject

单用途卡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事信用评价的信用中介机构。

3.2.12

评价对象 evaluation object

符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以及其他发卡企业。

参 考 文 献

[1] 国办发[2011]2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2] 商务部 [2012] 09号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3] 2011-2013年《中国商业预付卡行业报告》

(据中商联职业经理人研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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