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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容术”加“隐身术”,监管难度大
事实上,钓鱼网站为害已久,各类诈骗案例也不新鲜,在相关部门不断整治的情况下,钓鱼网站为什么还能找到生存的土壤?
专家指出,钓鱼网站的骗术并不高明,无非是精心化装之后,伪装成正规网站的样子,招摇撞骗。但由于网民缺乏充分了解,一旦钓鱼网站被打开,上当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监测显示,大部分钓鱼网站使用的是免费开放的顶级域名。追查钓鱼网站所用的IP地址发现,绝大部分IP地址位于美国和中国香港,这给钓鱼网站的治理带来不小的难度。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指出,目前对于仿冒网站、钓鱼网站的监管存在技术困难,只能通过用户举报或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来发现。就域名注册而言,现有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不允许相同域名出现,但无法阻止一些人利用类似域名行骗。
钓鱼网站还会通过地下产业链,购买不良网站和流量推广联盟的访问流量,甚至通过购买或搜索引擎优化技术,来获得搜索引擎推广或靠前位置,此外也会利用邮件、即时通讯软件群发消息、微博推送等方式广泛传播链接。
长期研究钓鱼网站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怀胜博士指出,网络诈骗的查处成本比较高。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和超时空性,钓鱼网站通常不易被司法机关察觉,即使被发觉了,若要固定证据和查证事实又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并需要较高的技术手段。例如,一些网络诈骗采用频繁多次的小额诈骗方式进行,诈骗额无法达到诈骗罪的最低定罪标准,以躲避司法机关的立案处理。
专家建议健全法律法规,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陈际红指出,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诈骗呈现多发趋势,这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宏观法律环境不完善,缺少专门性的防范网络诈骗的立法。二是政府部门执法不充分,许多假冒网站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处理。三是第三方认证组织发育不完善。
李欲晓建议,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研究机构可以发布“网站相似性报告”,政府相关部门或第三方组织也可以搜集已有的钓鱼网站,制作黑名单,提醒用户注意防范。
李怀胜说,刑法中的诈骗罪条款可以适用大多数网络诈骗。同时,也应研究出台针对钓鱼网站、网络诈骗等的相关法规。
“立法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它需要前期论证,需要足够的犯罪基数的支撑,需要立法技术的跟进,更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在资源上的投入和政策上的倾斜。打击和防范包括网络诈骗在内的一切网络犯罪,需要政府各部门群策群力,各位阶法律法规协同配合,尤其是制订和完善适应网络时代新的罪情变化的法律法规。”李怀胜说。
专家提醒网民,提高对钓鱼网站的警惕,杜绝贪占小便宜的心理,防患于未然,可以最大程度规避损失。另外,上当受骗后,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减少和追回损失,还应当注意采取弥补措施,比如更改银行密码等。(记者 叶琦 喻思娈 智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