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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宣布我国养老基金将正式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筹备组组长冯丽英就《办法》的颁布将会给关系民生的养老带来的变化和如何确保投资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陈司长介绍了养老基金投资的操作流程和投资范围。他说,从整个制度运行的路径来描述,大体是这么一个操作流程:由各省级政府把分散的市县基金归集到省级财政专户,委托给一个国家级的受托人,这个受托人目前初步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它已经取得了很好的运行经验,也有专业的团队。由这个机构进行总体上的战略资产配置,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其中有一部分,他们自己进行自主投资,其他的部分就选择那些有资质的市场投资机构进行专业化的投资运营。这是一个操作的流程。
投资范围主要是这4个方面:一是银行存款等流动性产品;二是债务类、固定收益类产品;三是权益类产品;四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国企改制、上市、股权投资。
至于说具体的营收目标,《办法》本身没有做这种量化的规定,但有一个条款我也可以介绍一下,投资办法的第42条专门有一款指出,受托机构应当在投资管理合同中规定投资管理机构的业绩基准,制订绩效考核办法。
下一步受托机构和各省还要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在这个协议文本里会对投资管理机构的约束性条款做出表述。至于说投资运行过程当中,还要不要征求社会意见,虽然广大观众有很多的金融知识,但具体到投资项目或投资品种,没有办法每一次都向社会征求意见,而且征求意见是听哪个公众的意见,是多数的还是少数的?如果这么做的话,有些项目的投资时机可能就错过了。所以这个责任就完全交给市场化的专业机构,由他们根据市场形势做出判断,按照政策规定去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