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金慧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人口和社会发展报告2014——人口变动与公共服务》显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为突出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限定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
考虑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以及广大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实际需 求,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国家可以考虑将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消费安全纳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丰满,更具系统性和完整性,也更好地契合“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制度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