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18大报告中: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更加自信

2012年11月09日13: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党的自身建设 依法执政 领导人民 党的十六大 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十五大 依法决策 法意识 人民监督

捧读胡锦涛总书记作的十八大报告,很多代表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在这篇主题鲜明、内容厚重、精彩纷呈的报告中,不管是“法”的字眼还是“法”的精神,在报告中几乎无处不在、贯彻始终。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今天,十八大报告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报告说,“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记者看来,这种自信,在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方面尤显突出。

——报告显示,自信来自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党对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一贯高度重视。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党的十七大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2010年底,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为我国法治建设树起了新的丰碑。

但这不是终点。报告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报告显示,自信来自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的新进展

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大举措。2008年12月,中央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提出60项改革任务。目前,这60项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通过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人权保障,践行了司法为民,增进了司法和谐,推动了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司法改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更加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但这不是终点。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报告显示,自信来自于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1年2月19日至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各地创新社会管理真抓实干,一大批矛盾纠纷被化解,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亲情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但这不是终点。报告要求:“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科学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法治保障”第一次写入了党代会报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政方针中。

——报告显示,自信来自于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和深化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行以来,依法行政建设加快推进,国务院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以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各级政府努力通过网络等媒介实现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十年来,随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各级政府主动听取民意、科学决策,使重大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彰显了法治的进步。

但这不是终点。报告要求:“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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