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2012年06月08日16: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2011 甘肃  环境 水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 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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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与辐射环境

放射环境质量

陆地γ辐射剂量率

全省布设了8个陆地γ辐射监测点,分别在兰州、嘉峪关、敦煌、张掖、金昌、武威、白银、陇南等地。甘肃省地表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为56.0~111.7nGy/h,γ辐射累积剂量率(含宇宙射线响应值)为75.3~128.6nGy/h,γ辐射剂量率范围为20.1nGy/h—166.6nGy/h,地表γ辐射剂量率和γ辐射累积剂量率数值均在正常范围内。

水体

我省地表水体有3个监测点位,分别为兰州市包兰桥、金昌市金川峡、嘉峪关市黑山湖,黄河水体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与主要水库水体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与2010年处于同一水平。

重点监管的污染源辐射环境水平

主要放射性污染源(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四0 四有限公司、中低放固体废物西北处置场)陆地γ辐射剂量率、水体、土壤等监测结果与近几年的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

电磁辐射环境水平

我省电磁辐射监测点有两个,分别是甘肃省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和污染源监测点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甘肃省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电磁辐射综合场强测值范围为0.83—2.01V/m,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中有关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12V/m。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周围辐射水平

基站 兰州市高新区电磁辐射污染源周围功率密度测值范围为0.003—3.343μW/cm2,平均值为0.315μW/cm2,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中有关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8μW/cm2(频率范围为100KHz—3GHz)。

措施与行动:

加强对核设施以及9家一类放射源使用单位、3家辐照单位的监督性检查,启动了全省大型企业辐射环境安全和X射线安保装置专项检查。加大了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验收和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共计审批项目43个,验收项目6个。开展年度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变更申报登记工作,共申报达30402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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