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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促进科学跨越发展,财政职能作用明显增强。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财政职能,突出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安排资金429亿元,支持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0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大民生项目。利用政府信用平台融资9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筹集资金7.7亿元,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和储备工作。
支持优势资源转换。安排资金13. 6亿元,支持金属矿产预普查、煤炭预查、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安排资金7.5亿元重点支持三塘湖煤田开发前期工作。安排资金2.6亿元,实施重点成矿区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和征收管理。征收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用于重大民生工程、新型工业化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安排资金3.4亿元,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安排资金4.9亿元,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煤层气开发、干空气能技术应用和金太阳示范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节能减排财税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工业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淘汰落后产能等。
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安排资金3.4亿元,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和特色产业发展。取消5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两大类2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6000万元,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安排资金18.9亿元,用于向地州市担保机构注资、向金融和担保机构发放贷款奖励和补助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44万从业人员减税6亿元,支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支持外经贸事业快速发展。安排资金4.8亿元,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喀什、霍尔果斯口岸两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顺利召开。
4.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把教育、科技、文化和医疗卫生作为支持的重点,将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落实到重大公益项目,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各级财政投入教育经费397.2亿元,比2010年增加83.3亿元,增长28%。加上从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资金15.9亿元,各级财政投入教育经费413.1亿元,增长31.6%,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7个百分点。安排资金24.7亿元,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校园安全设备购置。安排资金7.1亿元,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稳定基层教师队伍。安排资金6.3亿元,支持学前“双语”教育发展,为学前“双语”幼儿园提供伙食、免费读本等。安排资金6.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安排资金9.5亿元,保障高校生均经费水平。安排资金9.4亿元,支持高校化解债务。安排资金3.6亿元,发放高校奖学金和助学金。安排资金1.2亿元,使师范类专业学生享受免费教育。
支持科技事业发展。各级财政投入科技经费26.5亿元,比2010年增加6.3亿元,增长31.4%。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重大科技工程、“科技兴新”战略、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安排资金4626万元,支持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安排资金3682万元,推进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带动农民致富。安排资金2317万元,支持 “科普惠民计划”和科技馆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科普水平。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带动全区科技水平提高。
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各级财政投入文体经费47.7亿元,比2010年增加13.7亿元,增长40.5%。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南疆三地州村级(社区)文化室免费开放工作。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文物保护、征集、展览和发掘工作。安排资金3.6亿元,支持“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广播电视和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出版事业发展。安排资金2160万元,支持各地文艺院团演出,繁荣城乡居民文化。安排资金355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安排资金6108万元,重点支持备战全运会和环塔越野拉力赛、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等。
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级财政投入医疗卫生经费132.5亿元,比2010年增加29亿元,增长28%。安排资金25.4亿元,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保障1050万名参保农牧民和274万名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安排资金3.3亿元,解决全区12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问题。安排资金4.4亿元,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安排资金9.3亿元,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增强县级公立医院和农牧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安排资金7.2亿元,支持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5. 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坚持强基础、保增收、惠民生的原则,大力支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增效。2011年,自治区投入农林水事务经费297.5亿元,比2010年增加77亿元,增长34.9%。
巩固惠农补贴政策。安排资金39.5亿元,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安排资金7.3亿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扶持种植业和林果业发展。安排资金4.2亿元,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机制,带动308家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1100亿元。安排资金7300万元,对152家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定向费用补贴,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
支持农牧业发展。安排资金10.5亿元,支持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畜牧业和特色林果业发展。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举办农产品北京、上海、广州展会、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等。安排资金27.3亿元,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改善新疆生态和人居环境。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安排资金43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设施建设。整合资金13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安排资金6.3亿元,支持改造中低产田和建设高标准农田。安排资金1.9亿元,支持农业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加快农村扶贫开发。安排资金17.2亿元,重点支持扶贫安居工程、以工代赈、贫困户贷款贴息、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资金投入向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边境贫困农村等重点区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