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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邮编:530028;电话:0771-5595572,电子邮箱:gxzwzx@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2010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完善体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2010年2月,自治区本级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明确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7月,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办发〔2010〕42号),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自治区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政府逐步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并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统一全区各级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55号),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简政放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治区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工作,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含确认、登记、备案)目录》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保留和认定全区行政审批项目1316项(行政许可项目760项,非行政许可项目556项),比2007年减少159项,比原有审批项目减少了10.8%。开展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的编制、审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在扩权强县工作中,下放县级管理事项565项,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项156项,推进了简政放权。所有保留、认定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办理流程,按照“八公开” (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便民利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全区开展了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整合乡镇“七站八所”的审批(审核)、执法、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依托基层的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使“居民不出社区、村民不出村屯”,便可了解、查询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三农”、教育、医疗等的政府信息。2010年,全区已有319个乡镇和街道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
(四)推进信息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区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实际,升级和完善了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推动了审批类政府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动态公开。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热线建设,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启动了全员信息化应用培训工程,对全区125个政务服务中心约600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应用集中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超前谋划,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十二五”规划。根据自治区部署,2010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先后开展了本级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二五”规划研究。自治区将《广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列为广西“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提出:到2015年,依托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集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社会服务、资源交易、效能监察等各类服务信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政府信息公开的“十二五”规划研究,将在更高、更深、更广的层面上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六)完善制度,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各部门继续做好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工作。各市根据自治区要求,纷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如柳州市出台了《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贺州市出台了《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评议制度(试行)》、《贺州市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玉林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和考核评比专栏。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和机关运行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程序及其工作机制,推动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0年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44699条。其中,通过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概况类、人事管理类、政策法规类、决策类共165154条;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审批项目类41741条,工作动态类3345732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布的各类政府信息592072条。
(二)公开形式。
全区已形成政府网站、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公共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全区县级以上政府和部门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自治区通过政府信息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四级网络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延伸至乡镇一级,不断推进全区政府信息统一公开。2010年,有182.5万人次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了自治区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一些市县的政府和部门网站通过开设热线、信箱等,建立了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政府公报。各级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年出版公报36期,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下设“政府公报”子目录,全文登载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3.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自治区本级全年共召开30次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各市和区直各部门全年共召开260次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内容包括上海世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西江黄金水道建设、中越青年大联欢、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节能减排、抗旱抗洪等诸多方面。通过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对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工作进行规范,我区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制度。
4.政务服务中心。依托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在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和35个城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服务窗口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通过查询点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服务。整合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利用114、12580信息服务平台,设立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查询,以及提供各级政府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查询、投诉转接等服务,方便人民群众便捷获得相关信息。
5.其他公开渠道。根据我区实际,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将相关文件“上架上网”,面对社会公众,提供集中适时的政府信息查询。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42件。其中,14个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59件,经审查同意公开6707件,同意部分公开560件,不予公开575件,其他情况117件;自治区政府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3件,经审查同意公开246件,部分公开200件,不予公开72件,其他情况165件。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申请内容涉及征地补偿、环境污染、网站建设、关闭小煤矿、工商企业档案查询、税收政策、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不在公开范围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各级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些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保障不够健全,管理权限和职责还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能力有待改善。这些问题,影响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应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