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声环境功能区噪声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关于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划分为:1类区为居民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区域。
根据全年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我市各功能区绝大部分时段达到适用标准的要求,但也偶有超标。监测结果如下图表所示。
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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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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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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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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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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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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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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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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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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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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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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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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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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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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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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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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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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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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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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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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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
一、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09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20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0项。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我市安排2000万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做好现场减排监察工作。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了12.42%和33.59%。提前完成了自治区“十一五”减排指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获2009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一等奖。在第九届中国经济论坛上,我市被评为“中国节能减排二十佳城市”。
二、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为将柳州市打造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城市典范,我市开始全面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编制了《柳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并由市政府批准实施。按照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全市430家工业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管理制度,重点工业企业编制了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减排计划。全市涉及“创模”的36个单位与市政府签订了“创模”目标责任状,并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稳步推进“创模”工作。
三、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2009年,我市制糖行业全部12家企业、2家造纸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的活动。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及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此项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将企业清洁生产项目列入节能减排资金的扶持范围,为企业申请市级节能减排资金提供方便。通过有关部门的协助和企业的努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开展顺利,目前已有新兴糖厂通过了自治区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和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现场审核。
四、严把项目审批关
2009年共审批建设项目412项,其中环评报告表(书)290项,登记表122项,项目总投资约305.39亿元,环保投资21.37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报率为100%。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大的2个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同时,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共对16家(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下达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