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谈困难群众救助和养老建设/实录

2011年03月08日16: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民政部 困难群众救助 养老建设

2011-03-08 15:41:19

南京晨报记者:

之前南京籍的全国首善陈光标先生在台湾高调行善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请问李部长您对于高调行善怎么评价?同时,我们周边还有很多隐形的慈善家,您觉得社会上的企业以及个人去行善,您更推崇的是高调行善还是默默的隐形行善?谢谢。

2011-03-08 15:44:25

李立国:

首先,陈光标先生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同时又是一个奉献爱心的人士,他在近些年慈善事业上的表现和贡献,社会公众已经逐渐有了了解,我认为他的慈善行为是好的,是具有倡导性和带动作用的。行善的理念和方式既有共同点,又有个性化,所以无论是高调行善,还是低调行善,还是默默无闻的做善事、好事,都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都可以从个人的实际出发,在慈善事业的贡献中来体现。慈善事业有宣传就能有带动,所以慈善事业的宣传对慈善事业发展也是有积极意义的。更多的爱心人士,默默无闻地做善事、好事,汇集成慈善事业发展的不断扩大的资源和强大的洪流,当然更有益于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作为慈善公益对象帮助群体受益的来源,也将得到发展。因此,我对这个记者的提问只能说,既讲共同点,又讲个性化,只要有利于奉献自己的爱心,只要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都可以认同,都可以提倡。当然在慈善事业中,对救助对象、扶助对象的尊严予以妥当的考虑也是必要的,这也要从奉献爱心体现在对象上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和设定。

2011-03-08 15:46:01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我们知道,深圳在前年进行了“大部制”改革,将80%的工作事项交给社会组织来处理。我想请问李部长,您认为社会组织如何改革才能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2011-03-08 15:46:08

李立国:

我请姜副部长来回答,她也分管这方面的业务工作。

2011-03-08 15:46:33

姜力:

我们也关注到了深圳“大部制”改革之后,他们所讲的将80%的政府公共服务交给了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如何能够承担,这给社会组织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第一,社会组织最关键是要提高自身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能力。这个能力要在它们不断地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过程当中才能够逐渐的积累和培养起来。当然,社会组织自身必须要有很清醒的意识,要自觉地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要依照法律赋予社会组织的职能运作,使它们的行为能够符合法律的规范。

2011-03-08 15:47:41

姜力:

第二,要能够按照人民群众的需求,能够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包括服务的程序、服务的结果和服务的公开、公示的办法,能够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这就要求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的细节上要个性化、专业化。

2011-03-08 15:49:09

姜力:

第三,社会组织要做到的是增强民主意识,要民主决策。首先在社会组织内部建立民主决策的意识,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另外,他们的服务工作必须要向公众征求意见,尊重民意。

2011-03-08 15:51:13

姜力:

第四,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的职能,有社会组织自身努力、群众的监督和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的职能过程中,会逐渐的成熟起来、成长起来,在公共服务领域里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2011-03-08 15:52:14

李立国:

在这个问题上,就深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体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移,我予以一点补充。

深圳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深圳对工商经济类、社会服务类和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从双重管理体制变成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注册,降低了门槛,铺平了道路,同时各有关部门又依据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有利于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并且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上,市政府去年3月份专门制定政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委托转移社会组织承接一些事项,也就是说刚才记者所说到的80%的政府事务性管理和服务职能转交给了社会组织来承接,给社会组织予以发展和发挥作用的空间。

2011-03-08 15:53:56

李立国:

深圳市民政部门拿出3500万元的彩票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实行政府公共服务的竞标机制,实际迈出了购买服务的步伐。所以,政府购买服务也有利于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我希望深圳市社会管理创新经验能够吹遍祖国大地,被各方面所重视和借鉴。

2011-03-08 15:55:46

主持人苏海河:

我们的时间已经过了,但大家提问踊跃。我们再提最后一个问题。

2011-03-08 15:56:04

中国社会保障记者:

三位部长好,我想请问窦玉沛副部长,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救助范围近几年不断扩大。从救助程序来看,救助工作和国务院其他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刚才窦玉沛副部长提到“打拐”的时候,就管“打拐”一项工作牵扯到了19个部门。我关心的是这种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和国务院其他部门是否建立起了联动机制?如果已经建立的话,是否还有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另外也想请问介绍一下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进程情况。

2011-03-08 15:58:01

窦玉沛:

关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我们确实建立了一个机制,这里面体现了一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在横向来看各部门建立了一个分工,我们的机制就叫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配合协作,民政部门业务指导,社会共同参与。这样的机制,每个部门都明确了分工和协作职责,因为在整个救助过程中,不是孤立的,比如说如果碰到一个危重病人,如果公安部门发现了就会直接送到医院,卫生部门开始负责他的救治,治好了,民政部门就要负责救助,背后要发生费用,财政部门就要买单,所以必须要这么一个联动机制。

2011-03-08 15:58:19

窦玉沛:

第二,涉及到省与省之间,这里面有一个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协调配合机制问题。流入地一般都是发达地区和城市,它解救了这些孩子,负责他们的生活和短期的救助后,最终还要促进这些孩子回归家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这样就有一个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衔接问题。比如说很多孩子都在广东,比如说从广东送到新疆,这里面要历经一些中转,这套机制都是比较完善的。谢谢。

2011-03-08 16:02:48

主持人苏海河:

由于时间关系,本场记者招待会到此结束,感谢民政部各位领导接受参访,感谢各位记者。

2011-03-08 16: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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