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各地医改亮点 北京医药分开青海补助村医

2013年01月17日09: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医改 定额报销 医药费用 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 乡镇卫生院 乡村医生

六、控费方面

探索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各地探索了很多的做法。

福建省推进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价格;扩大单病种付费的病种种类和试点范围,在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试点,有效遏制了医药费用过快上涨趋势。

浙江省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提出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零增长的要求,并纳入年度医改责任目标予以落实。通过行政性控费措施的实施,促进医院主动控费机制、医保控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七、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方面

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稳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

江苏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派驻村卫生室轮岗工作制度,将乡村医生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财政给予一定支持。

云南省玉溪市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完善保障机制。对按年龄政策办理退出手续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退养补助,退养补助根据连续工龄分3档发放。将乡村医生培训经费按农业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纳入区县财政年度经费预算。

青海省对村医实行专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补助。目前,全省所有乡村医生都按不同标准档次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险。

八、重大疾病保障方面

江西、青海、山东等省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提升救治能力,同时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

江西省全面完成国家要求的20种重大疾病和白内障共21种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任务。对符合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6种重大疾病实行全省免费救治,同时全面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等其他15种重大疾病补偿比例。

青海省按城乡居民人均50元标准设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实施三道保障线:一为常规保障,即按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进行常规报销; 二为大病保障,即常规报销后,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中按单病种费用限额、定额标准进行二次补助,使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 三为医疗救助,即通过以上两个渠道报销后,属民政救助对象的,给予救助报销,使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山东省由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从新农合基金中直接列支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再给予补偿。

九、医疗联合体构建方面

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了多种模式和性质的区域医疗联合体。

江苏省镇江市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江苏康复医疗集团和以技术为纽带的江苏江滨医疗集团,两大集团分别以一个三甲医院为核心,以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成员。两大集团均在集团平台上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集团院长负责制。

湖北省武汉市第五医院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性质、独立法人身份、“六位一体”(以健康档案为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生指导、康复、医疗服务)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财、物进行直接管理,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考核。

河南省确定以郑州市中心医院为牵头单位,在郑州市4区1县成立区域医疗联合体。建立联合体理事会管理制度、技术指导工作规范等13项工作制度。对各成员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免费进修培训,定期到各单位开展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派驻专家团队到各单位培训适宜诊疗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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