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工商联主席 李卫华]我发言的题目是《民间投资亟待进一步激活》。
投资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力武器。然而,目前推动经济回升的力量更多地还是依赖财政投资、信贷投入的政策性效应,真正来自民间板块的市场性投资力量还很不够。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制造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一般竞争领域,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业、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业却一直严重缺席;电力、石化、电信、民航等领域,基本上还是国有资本的天下。民间投资尚未有效启动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民间投资主体不愿投资。目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存在着高度竞争,也基本上都存在着产能过剩,民间资本对这些行业和领域缺乏投资热情。二是不能投资。主要是民间投资主体难以获取投资资金,融资难依然是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核心问题。三是不敢投资。由于民间投资主体的实力总体不强,国家政策、法律及市场的环境还不完善,一旦投资过程中国内外经济出现大起大落或面临一些突发情况时,民间投资主体面临的风险更大。四是不会投资。民间投资主体对政策信息的敏感性不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需求趋势的准确研判还不够,因而难以进行投资决策。
由于政府的投入强度不可能持续保持不变,如果民间投资不能及时大规模的跟进,经济增长缺乏后续投资动力的支持,经济企稳回升的势头就难以保持。为了经济的持续回升,迫切需要建立促进民间投资的长效机制。
一、尽快出台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愿投”问题。明确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市场,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设备更新和技术研发的财税支持,激活民间资本的投资愿望。财政投资要优先考虑能够拉动民间投资的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在拉动民间投资中的杠杆作用。尽快制定出台《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鼓励政府投资向扶持中小企业倾斜,以财政手段扩大中小企业内需市场。
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能投”问题。一是提高国有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增加民间贷款规模。二是依法设立商业性、互助性和政策性等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多层次的贷款担保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三是建立适应非公企业发展需求的中小资本市场,积极引入ABS(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基金,发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非公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满足非公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四是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和改造,鼓励非国有企业之间、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实现强强联合,提高资本集中度。五是增加地方性中小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的数量和规模。六是出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三、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权益保护,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敢投”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规章,有效保护民间投资、资产和经营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许可,坚决取消各类越权制定的收费项目。明确民间投资指导目录以及简化民间投资审批程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四、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监管与服务,着力解决民间资本“不会投”问题。加强民间投资的监测预警,避免向产能过剩行业重复性投资。要及时并定期发布产业投资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地区发展规划等投资信息,对预期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实行全社会招标吸引民间资本。要建立社会化投资服务体系,推进专业化的投资服务机构的建立,提供综合服务并充分发挥专业化的市场中介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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