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5
世界主要国家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救助措施
面对百年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2008 年美国、欧盟各国、英国、日本、主
要新兴市场经济体等纷纷出台一系列大规模、大力度的危机救助政策,试图缓
解信用紧缩、维护金融稳定、恢复市场信心、刺激经济复苏。
多次大幅降息,缓解市场流动性紧张。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各主要央行
降息频率、幅度空前。9 月份雷曼破产、危机迅速升级后,多国采取了共同降
息行动,美联储、日本、英国央行先后将基准利率降至接近“零”水平,欧洲
央行也将基准利率降至成立以来的最低水平。
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直接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美联储创设或改进了
多种非常规的货币政策工具,如短期资金标售(TAF)、一级交易商信用工具
(PDCF)等,向市场注入流动性超过1.5 万亿美元;开始购买总量上限分别可
达1.25 万亿和2000 亿美元的机构担保房贷抵押债券(MBS)和普通机构债券;
并直接向资产抵押债券市场提供最多达1 万亿美元的融资。欧洲央行、英格兰
银行和日本央行通过拍卖机制向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英格兰银行还成立了500
亿英镑的特别基金,用以购买私人部门持有的政府担保债券、公司债、商业票
据、特定种类资产抵押债券等资产。同时,美联储、英格兰银行和日本央行等
已展开购买国债实现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操作,美联储、英格兰银行分别宣布
将在六个月、三个月内购买3000 亿美元和750 亿英镑本国国债的计划,日本央
行将每月购买国债额度从1.4 万亿日元提高至1.8 万亿日元。
通过国有化、注资、剥离不良资产、提供担保等手段,救助金融机构。
美国已接管或部分国有化了房利美、房地美和花旗集团等主要金融机构;承诺
对房利美、房地美、各大银行等机构最多可注资1.1 万亿美元;宣布将设立5000
亿-1 万亿美元的公私合营投资基金,用于清理有毒资产;通过联邦存款保险公
司为银行提供担保。欧盟委员会已批准了德国、英国、西班牙、意大利等成员
国总额超过2 万亿欧元的金融救助计划,其中德国金融救市计划总额5000 亿欧
元,4000 亿欧元用以担保银行间贷款,800 亿欧元直接向金融机构注资,200
亿欧元在紧急情况下买入银行坏账。英国政府先后将北岩银行、布拉德福德-
宾利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莱斯银行等全部或者部分国有化;并出台两轮以
重启银行融资渠道、保证银行放贷能力为目的的银行救助方案,为银行的问题
资产和债务进行担保,向金融机构直接注资。
通过大规模减税、增加政府支出等政策,刺激实体经济。美国政府2008
年实施了以一次性退税为主要内容、总额1680 亿美元的刺激经济增长计划,
2009 年初又推出了减税和增加政府支出并举、总规模高达7870 亿美元的经济
刺激计划,并宣布将使用750 亿美元防止房屋止赎。欧盟推出了总额2000 亿欧
元经济刺激计划,包括扩大公共开支、减税、降息三大举措。英国政府出台了
以减税为核心、总额200 亿英镑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包括俄罗斯、韩国、
巴西在内的众多新兴市场经济体纷纷出台财政措施,维护经济金融稳定运行。
各国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危机。美国、欧元区、英国、日本、澳大利亚、
韩国、新加坡等经济体央行,通过货币互换安排共同向全球金融市场注资。世
界主要经济体通过G20 峰会、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等,加强在维护全球金融稳
定、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改革全球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携手应对危机。
以上各类救助措施在缓解危机冲击、稳定金融、刺激经济方面取得初步成
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危机中主要经济体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措施,加
强政府干预,甚至采取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限制国外竞争及海外投资的措施,
可能导致从新兴市场国家向发达经济体的资本回流趋势进一步延续,国际资本
流动规模进一步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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