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银行29日宣布,其与中山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期货合资公司正式开始在中国提供商品期货交易和结算服务。
摩根大通于2007年9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合资公司,成为中国证监会新法规出台后首家申请并成功获批的外资经纪公司。据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一批有关期货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显示,摩根大通出资2450万元持有中山期货49%股份。通过此合资公司,摩根大通将为其客户提供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场内商品期货合约的交易和结算服务。
摩根大通期货期权全球业务董事长Richard Berliand表示,“中国证监会的新法规出台后,摩根大通成功获准成立合资期货公司,对此我们深感荣幸。我们期待能协助客户参与这些令人兴奋的市场。新公司的成立也进一步表明了摩根大通对于中国市场长期投资的决心,以及致力为客户参与新兴市场提供其它券商无法企及的广泛通道。”
摩根大通期货期权全球业务联席首席执行官Jerome Kemp则表示,“新合资公司的成立是摩根大通在中国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们非常期待与中山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密切合作,并通过该合资公司把摩根大通的全球网络优势及丰富经验带入新兴市场。”
国际著名投资银行摩根大通在提供期货、期权的交易及结算服务方面拥有逾25年的丰富经验,是拥有全球最大、最活跃期货期权经纪业务的金融机构之一。中山期货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获《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专业期货经纪公司,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全权会员。
2005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允许在港、澳持有当地牌照的中介机构可以参股内地期货公司,但持股比例不超过49%。2007年,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外商可投资期货公司,但中方必须控股。目前,国内有三家合资期货公司获批,分别是银河期货、中信期货和中山期货。其中,银河期货的外方股东为荷兰银行,中信期货外方股东为东方汇理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中山期货的外方股东为摩根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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