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与英美等西方人相比,由于从小接受不同方式的教育,中国人一直被认为缺乏创新意识。然而近年来,国人的“创新”能力不得不让老英老美们甘拜下风、自叹弗如。三聚氰胺、苏丹红、人造鸡蛋、地沟油、毒大米等事件此起彼伏、层出不穷。这不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先后于2009年6、7月颁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于2010年2月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负责。尽管如此,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时有发生,比如近期的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牛肉膏、毒生姜等等。
面对如此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平常温文尔雅的温家宝总理不禁勃然大怒,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温家宝总理痛斥,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此后,胡锦涛、吴邦国、李克强等多位中央领导就食品安全发表讲话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
与此同时,民间各界人士对此也非常关注并积极献计献策,纷纷提出各种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办法。笔者认为,中央领导如此重视,我国的食品安全必然会得到大幅度的改善。但由于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主体数量众多而且鱼龙混杂,要确保百分之百的安全显然是不现实的。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单位44.8万家,其中80%为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单位约323万家,有证餐饮单位约210万家,无证照的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更是难以计数。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全体国人的共同努力,想尽一切办法将危害尽可能地控制在最小范围。
一、缩小收入差距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居民收入水平不高且差距太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显示,1990-2009年,我国的人均GDP增长了15倍,而城镇、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分别仅增长了10和7倍(表1)。2009年,城镇、农村居民高收入阶层的人均收入是低收入阶层的6和8倍(表2)。因此,要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我们必须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要努力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
表1 1990年以来中国(人均)GDP和城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单位:元
|
GDP |
可支配收入 |
纯收入 |
1990 |
1644 |
1510 |
686 |
1995 |
5046 |
4283 |
1578 |
2000 |
7858 |
6280 |
2253 |
2008 |
23708 |
15781 |
4761 |
2009 |
25575 |
17175 |
5153 |
表2 按收入五等份分城镇、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 (2009年) 单位:元
项 目 |
低收入户 |
中低收入户 |
中等收入户 |
中高收入户 |
高收入户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6708
|
11244 |
15400 |
21018 |
37606
|
人均纯 收入 |
1549 |
3110 |
4502 |
6468 |
12319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和根据相关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