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中国生态湿地工程投资129亿元

2014年03月28日09: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湿地 湿地保护 湿地公约 湿地资源 十一五 中央一号文件 生态补偿


  记者:我国在湿地保护和利用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
  马广仁: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试图在农业发展中求解湿地保护之道。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
  我们国家目前的利用,大约有四个方面,一是水资源的利用,比如建设发电站、大坝、水库等。第二就是单一要素的利用,如鱼、虾、蟹。第三就是种植业、养殖业的利用。第四就是生态旅游的利用。
  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我们一直在做,但在可持续利用方面做得不够好。
  记者:在“十一五”期间,国务院批准的生态湿地工程的项目投资额大概是90亿元,但是实际的资金到位率,可能也就达到38%。在“十二五”期间,计划在这方面的投入是多少?
  马广仁:90亿里中央投入是42亿元,地方配套48亿元。应该在“十一五”期间投入的42亿元实际没有投到位。到了“十二五”,我们就把“十一五”遗留下来的自动转移到了“十二五”。
  “十二五”国家规划是129亿元,其中中央的是55亿元分了两块,一块是作为项目,就是发改委项目投资大约是40亿元,财政投资是15亿元。我们搞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其实用的钱就是财政的钱,按照55亿元算,按照发改委的40亿元算,大约每年应该投到8亿元,但目前也没有完全投到。
  发改委表示,既然有规划,要尽可能投到位。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财政情况,应该说能够投到位。
  记者:去年6月,国家林业局正式向社会宣布,到2020年湿地不得少于8亿亩。一些地方已陆续进行湿地补偿机制的试点,据您了解效果如何?
  马广仁:效果很好。如江苏的苏州,广东等都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我觉得大体上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湿地保护以后,限制了一些开发利用,使得当地社会的经济受到一定影响,应该给予补偿。第二个是通过保护以后,周边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受到损失,也应该给予补偿。
  2014年,从国家层面要进行生态补偿的试点。(记者 张海鹏 孙秀明 张敬尧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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