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雾霾深处的"老虎"--代表委员建言大气污染治理

2014年03月03日11: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雾霾 代表委员 采样系统 大气污染治理 打掉

如何斩断阻碍治霾利益链?

最近的雾霾期间,环保部12个督查组赴京津冀等地督查发现,“顶风排污”现象仍然存在。

2月21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大面积建筑垃圾裸露、未采取防尘措施问题。而通报三天后,这家公司厂房和南侧道路边,上万平方米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仍“素面朝天”。

24日,记者在天津一家大型钢铁企业见到,大型货车正在厂区后面露天倾倒渣石,腾起十多米高的烟尘。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力度空前的雾霾防治政策措施,立“军令状”,大笔拨款。然而,在贯彻执行中,一些地方说得多、做得少,雷声大、雨点小。

长期关注大气污染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说,有的说是要向高污染、高能耗的“吃饭产业”开刀,但大量被压被砍的都是“苍蝇”级的小企业、小作坊,很少有“老虎”级的大企业、上市公司,真正的排污大户关停并转遥遥无期。

钢铁是河北省支柱产业之一,曾三番五次被国家要求压产减排。压减多年,这个省高炉总量仍比美国高出6倍,废气排放量高于欧盟总和。

为什么一些地方治霾不愿动真格?孙太利委员认为,“唯GDP论”政绩观是一个障碍,但并非唯一障碍。

2013年,北方某省公安部门发现了企业排污线索,采取行动时却发现,企业早停止了排放,让赶到现场的民警扑了个空。

“有没有保护伞的问题?”孙太利委员说,治理雾霾也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挖出监管不力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有无官员从中捞取过好处?

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说,千丝万缕的利益链,让一些地方治理雾霾时投鼠忌器。应当将“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约束性要求,建立起刚性约束机制。

怎样让排污者“不敢、不能”?

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重污染日企业拒不停产或限产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车辆排放超标,处罚最高提至3000元。

新的法规带来新的期待。然而,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以来已14年未修订过,与当前污染状况对比,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

孙菁代表认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一个突出局限性是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排污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对查实的数据造假企业,行政处罚额度最高是废气数据造假罚款5万元,这甚至比不上企业一天的治污费用。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建议,处罚要出重拳,让情节严重的排污企业“倾家荡产”。

而在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看来,立法的空白点之一是,治理区域性大气问题的法规比较少。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区域合作治理雾霾的尝试,但“合作”常常局限于“转移”--把污染丢给邻居,把利益留给自己。结果整个区域的大气污染并未减少,自身又反受其害。

让排污者“不敢为、不能为”,还要引入公众监督。长期以来,公众被挡在大气监测的技术壁垒之外。但邓中翰代表认为,把监测数据特别是污染源的排放数据放到网上,让社会实时知晓。

宋心仿代表认为,防治雾霾需要打一场持久的“人民战争”。“雾霾之下无人可以置身事外。发生在你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如果你不站出来监督,就是任由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记者李柯勇、罗博、刘元旭、张舵、朱峰、娄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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