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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1月23日电(记者王志、刘宝森)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结合环保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从2012年起,山东省17市将全面开展PM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试点。
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副主任许杨介绍,目前,山东省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监测设备运行率和监测数据准确率均在90%以上,监测数据采用率达到95%以上。
按照环保部2000年颁布的《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要求,空气质量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三项污染物评价。空气质量状况是根据首要污染物的空气污染指数(API)确定,即空气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各种污染物中首要污染物的污染程度。
据介绍,在各项污染物中,与公众感官最为密切的是颗粒物。颗粒物的直径越小,进入呼吸道的部位越深,其中PM2.5及更细的颗粒物因为更容易进入细支气管和肺泡,又称可入肺颗粒物。
许杨说,随着监测的颗粒物越小,监测成本和技术含量越高,监测难度越大,目前的科技已达到监测PM2.5级别的水平。
根据规划,到2015年,山东省17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将比2010年改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