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入门第一课:科研道德教育 (组图)

2011年12月26日15: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研不端行为 科学道德 教育活动 学风建设 研究生教育 学术人格 学风道德建设 研究生培养 科研道德 教育情况

科研也有准入门槛

为确保宣讲教育的质量和实效,中国科协和教育部联合成立了“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组织编写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试用本)》,编写组由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和中科院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大纲》前五章以问答形式,集中回答了当前科技工作者普遍关心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热点和难点问题。诸如:什么是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破解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问题的着力点在哪里?科研不端行为有哪几种表现形式,如何防止科研活动中的不端和不当行为?科研论文发表中有哪些伦理问题,科研人员应该坚守什么样的伦理底线等等。

在第五章中,《大纲》提出了什么是科研规范、应该坚持哪些规范的问题,并作出了解释。科研规范是基于科研道德和科学共同体共识的,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的规制和安排,因而具有文化的意义。它要求研究者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这一规范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诚实原则。在项目设计、数据资料采集分析、公布科研成果,以及确认同事、合作者和其他人员对科研工作的直接或间接贡献等方面,必须实事求是。

公开原则。在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公开科研过程和结果相关信息,追求科研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公正原则。对竞争者和合作者作出的贡献,应给予恰当认同和评价。进行讨论和学术争论时,应坦诚直率,科学公正。对研究成果中的错误和失误,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承认。

尊重知识产权。研究结果发表时,作出创造性贡献且能对有关部分负责的人员享有署名权,未经上述人员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对参与一般数据搜集的研究助手、对研究团组进行过支持与帮助的人员和提供设施的单位,可在出版物中表示感谢。

声明与回避。在研究、调查、出版、向媒体发布、提供材料与设施、资助申请、聘用和提职等活动中可能发生利益冲突时,所有有关人员有义务声明与其有直接、间接和潜在利益关系的组织和个人,包括在这些利益冲突中可能对其他人利益造成的影响,必要时应当回避。

《大纲》特别从诚信品行、严谨作风、科学方法、责任意识和人文素养等五个方面,指出了做一名合格的科技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品质。

宣讲教育活动覆盖全体研究生

“要在一年内对70%以上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宣讲,要在三年内使所有研究生都接受到这一教育。”在中国科协和教育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中,指出了宣讲的工作任务是要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自2011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都要对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本单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宣讲教育情况将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的统一要求,目前,全国各省区市科协、教育厅正在纷纷成立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宣讲专家队伍,提出本地区的宣讲教育安排。据“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信息,宁夏、黑龙江、江西、云南、四川、海南、湖北、重庆、福建、吉林、广西、辽宁、河南等地都已有序开展了宣讲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关系到人才培养、学术繁荣,这项活动意义重大。各省要对宣讲教育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有评价,将这项工作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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