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求职落圈套频发 专家称监管不力应担责

2010年12月14日11: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女大学生 女学生 就业指导中心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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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

高校:大学生应端正心态

如何避免求职陷阱?

昨日,记者采访了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王老师。对于媒体刊发的3大案例,王老师坦言,目前确实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招聘的旗号,向女大学生许下高薪高职、福利好、待遇好等诱饵,然后实施犯罪。“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专门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社会经验不足的缺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致使学生受骗,特别是女大学生,从而致使一起起悲剧引发。”

如何让女大学生健康地迈进社会大门?王老师提供了该学院推广的办法。每年临近毕业生离校求职的季节,学校会安排专门的老师对毕业班的学生举办就业指导课程讲座,通过实例讲解来提醒学生注意求职陷阱。

另一家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袁老师也说,学校会通过学校网站和发放毕业生就业指导册,提醒毕业生辨别传销组织等各种虚假招聘。同时,告诫求职生不要好高骛远,对于自己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定位,不要盲目追求高薪、高福利。“特别强调的是,我们要求应届女毕业生应该端正自己的求职心态,首先一个就是不要贪高薪水、爱慕虚荣。一些不法分子专门抓住少数女学生这一点心理,致使突发性意外事件时有发生。”袁老师说。

劳动部门:到正规市场求职

女学生掉入精心设计的狼窝甚至遭遇杀身之祸,这一现象也引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重视。该厅劳动监察处段处长拿出了如何规避就业风险的意见。段处长说,目前,随着我国就业人口的增加,各种招聘信息也是铺天盖地,目不暇接,谨防虚假招聘信息是每个求职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最好到政府组织的正规人才市场求职,避开一些职业中介公司。”段处长说,对于招聘单位,求职者应该细心核实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用工合同;招聘单位有无公开投诉电话、有无工商部门合法审批、是否公开收费标准等信息;遇到用工纠纷应到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段处长强调,应聘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时,收据、发票、合同书等资料应保管好,一发现遭遇求职陷阱,也有据可查。

【反思】

专家: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致女学生坠陷阱

江西财大法学院熊进光教授说,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在求职路上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求职者自我防护意识的问题。青年学生能不能很好地甄别招聘信息的真伪、能不能保持警惕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同时,青年学生在求职时要有自信,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多方收集信息,提升自身心智的成熟。

熊进光同时认为,当前,在各大高校,针对毕业班的学生,每年都会进行就业指导方面的宣传。但是这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各大高校都是等到学生临近毕业才开始进行就业指导,效果显然不是那么好。校方对学生的就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从学生入校时起就应该对学生灌输就业方面的知识,鼓励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机会让学生积极接触社会。

“青年学生遭遇求职陷阱,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社会对各种企业招聘信息的监管还处于真空状态,工商、人保等有关部门在协调合作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各种就业补助措施也难以看到有效的规定出台。”在高校任职的郭德华教授认为,女大学生频频掉入狼窝并遭遇杀身之祸,相关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江南都市报记者冯训太 实习生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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