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门出台大陆学生赴台及承认学历初步方案

发布时间:2008-11-10 11:20:22  |  来源:中国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网  |  作者:王岳川  |  责任编辑:王岳川
关键词:台湾,教育,大陆学生,学历

中新网11月9日电 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大专院校学位方案,初步规划招生采申请制,以外加名额录取,且无考试加分,并订定全台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总额。开放承认部分大陆学历,初步规划将组成大陆地区高等学校认可名册研拟小组,初期仅认可学术声望卓著的高等学校。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0日将邀“教育部长”郑瑞城专案报告“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及大陆学历承认政策规划报告”并备询,书面报告七日送达“立法院”。

台“教育部”指出,若要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学与承认大陆学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应配合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明确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来台就学适用对象、申请程序、许可条件、停留期间及其它应遵行事项授权“教育部”制定办法,并放宽来台就学、居留或定居的大陆地区人民的大陆地区学历承认。

台“教育部”说,应修正大学法及专科学校法,增订入学方式与名额,并研订大陆地区学生来台办法草案,初步规划大陆地区学生来台采申请制,以外加名额录取,且无考试加分,并订定全台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总额。

台“教育部”表示,大陆地区学生来台,“教育部”不另提供奖学金名额,且大专院校应有专责单位及人员辅导、管理,完善规划住宿生活管理及课业辅导等,而大陆地区学生不得于校外打工或兼职,不享有全民健康保险福利,修毕就读学程须返回大陆地区,不得继续留台。

台“教育部”说,为了解学校招收大陆地区人民成效、生活及学习情形,得邀集相关机构、学者专家及代表访视,作为准否招生及核定招生名额依据。若学校违反相关法规招收大陆地区人民,“教育”部得视情节轻重,停止学校招收大陆地区学生。

开放承认大陆学历部分,台“教育部”指出,目前初步规划组成大陆地区高等学校认可名册研议小组,初期仅认可大陆地区学术声望卓著高等学校,且开放承认学历,不代表大陆地区人民可参加高普考等公务人员考试或相关证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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