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根据资源条件,按照“优化结构、区域协调、产销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十一五”时期我国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是: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适度加快“三西”煤炭、中西部和海域油气、西南水电资源的勘探开发,增加能源基地输出能力;优化开发东部煤炭和陆上油气资源,稳定生产能力,缓解能源运输压力。重点建设五大能源工程。
一、能源基地建设工程
(一)有序开发煤炭基地
加快开发神东、陕北、黄陇(含华亭)、晋北、晋东、宁东6个大型优质动力煤炭基地,以建设特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晋中炼焦煤基地保护性开发,建设大型煤矿,整合中小型煤矿,保持合理开发强度。做好鲁西、冀中、河南3 个煤炭基地老矿区生产接续,稳定生产规模。推进两淮煤炭基地建设与改造,适度提高煤炭供应能力。促进蒙东(东北)煤炭基地开发,优先建设内蒙古东部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配合西电东送工程,适度加快云贵煤炭基地开发。
(二)加快建设油气基地
按照“挖潜东部、发展西部、加快海域、开拓南方”的原则,通过地质理论创新、新技术应用和加大投入力度等措施,使2010年,全国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1.93 亿吨和920 亿立方米。
(三)积极开发水电基地
按照流域梯级滚动开发方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重点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澜沧江、红水河和乌江等流域。在水能资源丰富但地处偏远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站。
(四)优化建设煤电基地
按照“西电东送、水火调剂、强化支撑、保障安全”的原则,优化建设山西、陕西、内蒙古、贵州、云南东部等煤炭富集地区煤电基地,实施“西电东送”。合理布局河南、宁夏坑口电站,促进区域内水火调剂。加快安徽两淮坑口电站建设,实施“皖电东送”。东中部地区重点建设港口、路口、负荷中心电站以及有利于增强输电能力的电站,提高电网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加快建设核电基地
“十一五”期间,建成田湾一期、广东岭澳二期工程,开工浙江三门、广东阳江等核电项目,做好一批核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支持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
二、能源储运工程
(一)煤炭运输通道和港口
“十一五”期间,随着煤炭产销量的增长,我国“北煤南运、西煤东调”格局将更加明显。要充分挖掘既有铁路和港口设施潜力,重点抓好“三西”煤炭外运通道、北方沿海煤炭装船码头扩能改造,规划建设“西煤东运”新通道。进一步强化华东、东南、华南地区煤炭接卸码头和中转基地建设,发挥长江和京杭运河作用,加强西北、西南和华中煤炭运输能力建设。
(二)油气输送管网
“十一五”期间,按照“西部油气东输、东北油气南送、海上油气登陆”的格局,加强骨干油气管线建设,增加必要的复线和重点联络线,加快中转枢纽和战略储备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全国油气骨干管网和重点区域网络。
(三)电网设施
一是按照重点输送水电,适度输送煤电的原则,继续推进“西电东送”三大通道建设。二是加强区域电网建设,推进大区电网互联,到2010 年,除西藏、新疆、台湾等地区外,初步实现全国联网。三是推进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形成安全可靠的配电网络。四是促进二次系统与一次系统协调发展。
三、石油替代工程
按照“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快发展煤基、生物质基液体燃料和煤化工技术,统筹规划,有序建设重点示范工程。为“十二五”及更长时期石油替代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工程
“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资源潜力大、技术基本成熟的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以规模化建设带动产业化发展。
五、新农村能源工程
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0 年,村镇小型风机使用量达到30 万台,总容量7.5 万千瓦;户用沼气4000 万户,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达到4700 处,全国农村沼气产量达到160 亿立方米;农村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5000 万平方米,太阳灶保有量达到100 万台。(叶娜娜/发展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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