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风险评估)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7:49:5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菜篮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6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风险评估)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全面涵盖主要“菜篮子”产品、粮油产品、农产品生产过程与产地环境等源头相关的主要危害因素和营养功能。计划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彻底梳理、持续跟踪、重点解决公众关注度高且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工作,力争实现“抓住重点环节、摸清主要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化解公众疑惑,树立消费信心,促进产业发展”,最终实现确保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总体受控,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运行与管理

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日常运行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考核认可与日常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机制、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库建立与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国内外趋势、技术学习与跟踪等。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综合协调与管理

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评审筛选、项目库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结果汇总、分析会商、考核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导、规程制定、标准管控、基准校正;突发事件应急风险评估统筹组织、协调会商等。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

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监测、编报与回应;农产品完善安全舆情监测、相关研判机制构建与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普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编印与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与技术的宣教推广。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排查跟踪

内容包括: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进行合作,对全国范围内各类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长期跟踪筛查,起到“侦察兵”、“情报站”的作用,获得的信息及时分析、汇总、由相关单位进行分类处理。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内容包括: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与贮运环节等进行风险评估。在前期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2015年风险评估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以下产品、环节和风险因子:

蔬菜:重点关注豇豆、芹菜、韭菜等农药残留;生长调节剂、农药隐性添加、农药助剂、环境激素、持久性污染物、增塑剂等风险因子;水生蔬菜风险评估等。

畜禽产品:重点关注猪牛羊等β-兴奋剂残留;禽产品中抗病毒及抗菌药物;畜产品中非甾体类抗炎药畜禽产品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加工、收储、运输过程中致病菌及相关“危害因子”等

水产品:重点关注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限用物质;淡水鱼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水产品增氧剂;贝类中重金属;水产品环境抗生素等。

粮油产品:重点关注不同地区小麦、玉米等生物毒素;稻米中毒死蜱噻嗪酮等农药残留;花生中黄曲霉毒素;油菜重金属;稻米等主要营养功能评价等。

生鲜乳:重点关注黄曲霉毒素重金属和防腐保鲜污染因子;β-内酰胺类药物残留;季节性危害因子等。

食用菌:重点关注平菇、双孢蘑菇、金针等农药残留;食用菌中二氧化硫、重金属等。

果品:包括落叶果品、常绿果品(如柑桔)和热带果品等。重点关注大宗生鲜果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果品植物生长调节剂;果品投入品隐性成分危害;果品真菌毒素污染等。

茶叶:重点关注红茶、乌龙茶等生产环节危害因子;茶叶中水溶性农药、重金属、稀土等污染。

特色农产品:重点关注蜂产品中抗生素告示药物残留和雌激素类物质枸杞中农药残留、重金属、二氧化硫等;山药、人参中禁限用药物和营养功能评价等。

产地环境:重点关注稻米镉污染;小麦、蔬菜等产品中重金属;典型污染地区农产品环境污染因子危害性,农用中水和公共环境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评价等。

农产品贮藏保鲜:重点开展农产品在收贮运环节安全状况调研,构建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安全评价技术体系;开展农产品收贮运环节危害因子质量安全评估;启动农产品收贮运过程中内生性生物毒素验证评估;实施果蔬贮藏过程中杀菌剂专项评估;开展果品营养功能评价等。

三、实施区域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实施区域为全国范围内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合理规划项目实施区域。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承担单位主要为农业部认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实验室、实验站),具有相关研究能力的科研技术机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除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外,其他单位申报的牵头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参加项目数不超过5项。每个独立项目可由一个单位牵头、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五、申报程序

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印发后,各项目单位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抓紧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尽快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农科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及其他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申报书进行审核后,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至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申报程序

六、项目单位确定方式

项目申报截止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按程序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内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金额等内容,并将评审结果按程序报批。

七、有关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申报工作,做到积极组织、及时填报、认真审核和按时申报。请严格按照电子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填报。申报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联系,联系人:于潇、贺妍;联系电话:010-591931655919323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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