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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41
物种资源保护
(牧草)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属种野生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入库保存力度,提高库存种质资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开展主要草种质资源的抗性鉴定评价、品质和遗传多样性分析,加强库圃保存资源的监测和繁殖更新,保证库存资源的安全。具体目标是收集、农艺性状评价国内栽培种500份,珍稀濒危种、特有种10份,野生种质资源1515份,国外引种、扩繁及农艺性状评价500份,无性繁殖及特殊材料田间保存600份,离体保存482份,抗性鉴定评价800份,品质分析300项,遗传多样性分析评价100份,建繁殖更新圃20亩,整理入库2525份,库存种子生活力分类监测5000份;繁殖更新种质材料100份;维护3个国家草种质资源库、1个离体库和17个资源圃的正常运转,确保种质材料保存安全。
二、项目内容
(一)种质资源收集。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牧草种质资源搜集技术规程》要求,制定野外搜集计划、路线和技术方案。优先抢救濒危、珍稀和特有的草种质资源,优先收集保存列入《中国草种质资源重点保护系列名录》的其他草种质资源,各单位年度收集任务要具体到草种,且列入名录的重点保护草种达到70%以上。预算要细化到栽培材料(一年生、多年生)、野生材料(一年生、多年生)、引进材料(一年生、多年生)和粮饲兼用材料。上交入库种质材料的相关信息要严格按照《草种质采集评价信息规范》执行。
(二)评价鉴定。对收集的种质材料进行农艺性状、抗逆性、丰产性、经济价值等鉴定评价,开展品质分析和遗传多样性分析,摸清资源背景,筛选、挖掘优异种质材料。
(三)种质材料复检、入库、编目、保存及分发利用。登记、检测、干燥、包装、编目、入库保存种质材料,维护种质库的正常运转,确保种质材料安全保存,向科研、教学单位分发种质材料,充分发挥种质资源的效益。
(四)生活力监测及更新繁殖。根据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委员会(IBPGR)推荐中期库监测间期,对2000年、2005年、2010年入库保存的种质材料进行分类监测,掌握每份种质材料的生活力和数量状况,及时繁殖更新,防止种质材料得而复失。
(五)建设资源圃及离体和资源圃田间保存。建设资源圃,开展资源扩繁和评价,离体库或资源圃保存无性和特殊材料,保证资源的安全。
(六)技术交流培训。组织全国牧草保种体系技术人员开展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创新利用等相关技术交流总结,编写印发交流总结教材。不断完善技术规范、工作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长效机制。
(七)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宣传草种质资源保护成就。
三、实施区域
2015年项目主要在华北、东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新疆等地区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
资金主要用于国内草种质资源的收集、农艺性状评价、编目、保存、监测、繁殖更新、无性材料保存、品质和遗传多样性分析,国外优良草种质材料引进、扩繁等重点环节。
资金补助原则上参照以下标准,特殊材料的收集补助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收集种质材料及农艺性状评价繁殖上交入库:
野生材料:一年生:2000元/份多年生:25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900元/份
引进材料:一年生:1000元/份多年生:14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200元/份
(二)繁殖更新中期库原有种质材料:
野生材料:一年生:800元/份 多年生:12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10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100元/份
(三)抗性鉴定 600元/份
(四)品质分析
粗脂肪 110元/份
粗纤维 170元/份
酸性洗涤纤维(ADF) 130元/份
中性洗涤纤维(NDF) 130元/份
灰分 130元/份
能量 200元/份
氨基酸(17种) 650元/份
Ca 130元/份
(五)遗传多样性分析 1000元/份
(六)无性材料田间保存 300元/份/年
离体材料保存 500元/份/年
(七)鉴定评价圃建植 4000元/亩
(八)中期库复检入库 300元/份
(九)中期库生活力监测 200元/份
(十)种质库运转费 15万元/年
五、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基础条件好。近年来开展过全国草种质资源调查、资源收集、抗逆性鉴定评价、种质资源繁殖入库、保护设施建设、保存技术研究、优良种质材料筛选利用等方面工作。
(二)技术力量强。在全国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创新利用等方面具有权威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靠性,完全可以代表我国草种质资源保护技术水平。
(三)承担单位是农业部确定的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协作组牵头单位和其他项目单位。参加项目的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草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完成电子申报和文字申报两套材料(格式附后),并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以财(计财)字文件,一式3份,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1份,抄报全国畜牧总站2份,同时完成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并提交电子版。
七、项目单位确定方式
按照当年任务量,申报单位业务能力及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合理确定项目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黄涛
联系电话:010-5919326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联系人:全国畜牧总站 陈志宏
联系电话:010-5919469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216(100125)
电子邮件:zhchen0209@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