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5:37:1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业技术 农业科技成果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农产品有效供给 农产品质量安全 国家粮食安全

为做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特印发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8

农业技术试验示范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方法,建立科技创新体系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长效对接机制,按照“优势区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三位一体的推广原则,重点依托优势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对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和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的高产、优质、高效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进行集成示范推广,通过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带动大面积的农业技术升级改造,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探索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全面整合行政、科研、教学和推广机构的力量,引导涉农企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技推广工作。

(二)探索替代劳动力的农机农艺融合模式、实现增产增收的种养模式等,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三)支撑超级稻“双增一百”工作,在长江流域稻区、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推广超级稻品种和配套技术,建立超级稻试验示范核心区和示范区

(四)支撑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强化优良品种、栽培技术和农业机械三大支撑,促进东北玉米增产增效协调发展

(五)支撑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对重要农产品的苗头品种和高效优质生产技术进行筛选、集成和示范推广,提高技术入户率,促进节本增收。

(六)支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科技人员带成果、带技术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对接,并深入生产一线建立示范基地,促进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

(七)支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加强科技成果的验证和信息发布,建立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公开交易。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内容符合指南要求。

(二)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在相关领域业绩突出。

(三)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跨部门的单位联合申报。

(四)参与超级稻“双增一百”、玉米“双增二百”、国家基地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材料报送

(一)根据我部印发的项目指南,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

(二)项目申报书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2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农业部直属科研及事业单位、教育部直属大学可根据指南,自行编制项目申报书,经单位盖章后直接报送。

(三)项目申报书须用A4双面印刷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农业部科教司技术推广处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人:徐利群王青立

联系电话:01059192911/302359193003传真)

EmailKjstgch@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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