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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3月底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昨日已达10个工作日的调价关口,而新机制的“首秀”以不调价收场,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因每升降幅不足5分钱故不调价
国家发改委介绍,3月2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先扬后抑。3月底4月初,美国得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达到每桶97.23美元和111.08美元的近期高点,之后受国际发达经济体经济数据欠佳等因素影响又震荡回落。近日,WTI和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破每桶95美元和105美元。
按机制规定计算,这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与上次调价时基本持平,国内成品油价格应调金额低于每吨50元。
根据新机制,当汽柴油价格变动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如调价17时公布不调价15时公布
公众如何获知每个调价关口是否调价?昨天国家发改委表示,发改委从数据收集处理、测算调价金额到公布调价信息,都有一套完整严谨的程序。今后,在每次调价日,成品油价格需要调整时,将在17时左右公布调价通知;调价金额不足50元、价格暂时不作调整时,将于调价日15时左右发布信息。“调价信息我们都会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同时也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
国家发改委介绍,从新机制运行10个工作日来看,由于调价周期缩短,每日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对10个工作日的均价影响较大,这就使国内油价调整的方向和幅度不易预测。油价调整方向和幅度预测难度加大,有利于遏制经营者套利的市场投机行为。
15年间5次变革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主要演变轨迹是由计划管制逐步过渡到市场化的过程。
1998年:机制破冰
1998年6月3日,国家对原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改变了以往单一政府制定固定价格的模式。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进口到岸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制定各地零售中准价,中石油和中石化“两桶油”在上下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此次改革,确立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变化相适应,在政府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
>>争辩新机制
市场化仍在路上
3月26日新机制出台后,外界评论认为成品油定价向市场化目标又迈进一步的同时,也夹杂着一些“新机制换汤不换药”的质疑之声。业内人士指出,民众不希望改革踟蹰不前,但也不能幻想改革一蹴而就。
核心公式仍未公布
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发改委没有向社会公开核心的定价计算公式内容和挂靠的油种,这意味着新机制仅仅是调整时间缩短,但是社会公众仍然无法对发改委能否及时调整油价、是否调整到位等行为进行监督。
对于上述质疑,新华社经济分析师付少华认为,公布定价公式挂钩的具体油种及权重并不难,但这将涉及到国家石油安全问题,可能诱发我国石化行业潜在风险,影响将不容小视,“即使是完全市场化的国家,也很少有将自己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细节全部公布的例子”。
金凯讯石化财经总经理张魁宽也指出,过去我国对外公布挂钩油种,吸引了大批国际市场炒家和国内石油巨头在国际期货市场进行对赌甚至恶意炒作,曾造成巨大损失。
出路或在打破垄断
中海油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指出,我国成品油的主要问题是百姓没有选择。“所以下一步应该打破目前的成品油市场垄断,引进更多的供应商,包括海外的石油公司。”只要形成了充分竞争的成品油供应市场,国家就可以把定价权让渡给企业,随行就市。在放弃定价权以后,政府仍有许多事情可做,可以退到幕后做监管工作,对各供应商油品的“质”与“量”严格把关。同时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保证各地区汽油供应的充足均衡。
宏源证券分析师范为指出,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传递机制一直不顺。为保障国计民生稳定,石油、天然气、水、电力等资源价格长期居于偏低水平,带来资源浪费。同时,相关资源领域形成的垄断还带来了市场不公平竞争,因此资源价格改革的目标不仅是要与国际接轨,还要打破资源领域的垄断格局,实现市场的公平竞争。
2000年:挂钩联动
2000年6月,政府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进入与国际成品油市场“挂钩联动”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参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场价格。
该机制向国际、国内两个石油市场价格联动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