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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朝阳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试行)》精神,朝阳区现开展2012年推动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在朝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上市意愿、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
二、支持类别
(一)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补助;
(二)企业完成上市辅导补助;
(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补助;
企业进行股改、上市辅导或IPO各阶段,须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内完成方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企业首先进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1)。
(二)申报企业向区发改委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
1.申请改制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朝阳区企业改制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改制顾问协议复印件。
2.申请辅导期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朝阳区企业辅导期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与具有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所签订辅导协议的复印件;
④.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辅导监管报告等材料。
3.申请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朝阳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与具有境内外证券市场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所签订辅导协议、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的复印件;
④.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企业有关发行和上市申请的通知书、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交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
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31日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外网填报事项使用说明
附件2:《朝阳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试行)》
联系人:张洋、黄晓荣
电 话:65090534、65090537
邮 箱:cyk65925576@sina.com
地 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朝阳交通支队办公楼)13层1313、1315房间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