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业财政项目指南(全文)

2012年08月28日15:2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业部 农业生态环境 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 动物疫情 项目实施 编报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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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兽医)项目指南

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动物防疫管理、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无疫区建设与管理、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和兽医生物制品质量监管、国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等方面。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无疫区建设与管理、兽医法律制度建设及宣传、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兽医服务体系能力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监测、兽医科技管理、国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及OIE出版物翻译出版发行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确保动物疫情平稳,减少动物疫病造成损失,从而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项目内容及申报单位

(一)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具体内容:1开展全国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2)动物疫情直报系统:450个动物疫情测报站/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开展主要动物疫病血清学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及报告3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跟踪分析病原变异和演化情况,研判疫情态势。(4)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相关实验室开展全国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性疾病监测净化工作。(5)外来动物疫病防控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相关实验室开展疯牛病、小反刍兽疫等外来动物疫病防控调研,防控技术研究与储备、国内无疫认证、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等;非洲猪瘟等14种主要外来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与宣传培训,以及9个陆地边境省份开展外来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巡查和督导等防控工作。(6)马传贫马鼻疽监测与消灭。(7)疫区省份开展血吸虫病和包虫病以及布病防治工作。

申报单位:31个省级、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属事业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二)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工作

具体内容:1)重大动物疫情管理及疫情统计分析,以及疫情网络系统维护与设备更新,重大动物疫情指挥平台运转及维护2)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及免疫效果大检查工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培训与演练,以及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指导、督查等应急管理,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调研、指导和防控管理等3)口蹄疫、禽流感及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评估,以及动物疫情及防治措施的调查及其评估。动物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对比研究、技术培训;诊断试剂引进、比对和标化;疫苗临床应用效果评估,血清库维持运转等。(4)马传贫、马鼻疽的监测、验收和评估工作。(5)全国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奶牛结核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管理工作。(6)组织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调研、研讨、论证、召开相关会议等工作。组织起草编制修订汇编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应急管理手册和有关技术规程7)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规划调研和起草,召开相关工作会议8)组织相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防控技术与相关科普知识、防控措施及成效的宣传报道9)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和灾后应急防疫管理工作。(10)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工作组的调研、督导、疫情处置指导和培训工作。(11)应急防疫物资储备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

(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工作

具体内容:1)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猪链球菌、血吸虫病、动物原虫病、狂犬病、禽肿瘤性疾病、炭疽动物戊型肝炎、马传贫等重点马病和牛支原体肺炎等牛病、宠物疫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分子流行病学、诊断技术及相关疫苗研究。(2)组织开展动物病毒病、细菌病病原变异演化情况追踪;动物疫病防控应用技术跟踪;重大动物疫病诊断新技术开发;防控新技术集成应用推广;深入分析、研判动物疫情趋势等工作。重点考虑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专家依托的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对全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有关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

(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追溯体系建设调研、督导,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追溯体系建设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修订,追溯体系相关设施设备质量检测及有关检测方法研究,研究跟踪国际法规标准、建设进展等。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有关科研院所,相关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无疫区建设与管理

具体内容:无疫区建设督查指导,召开工作会议,制修订无疫区建设评估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规范,无疫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指导、评估和对外宣传,跨区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制度建立,完善无疫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体系。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相关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六)兽医法律制度建设及宣传

具体内容:开展兽医管理法律制度调研,《动物防疫法》立法后评估,起草《兽医师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配套立法及宣传。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东方法学动物卫生研究中心

(七)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

具体内容:兽医实验室网络布局研究,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实验室考核和实验能力比对。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

(八)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

具体内容:研究起草兽医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开展兽医队伍师资培训和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专家培训,开发兽医队伍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全国执业兽医技能大比武。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校,中国兽医协会

(九)兽医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具体内容:开展兽医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举办执业兽医师资培训班,兽医社会化服务建设相关专题研究。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有关科研院校,中国兽医协会

(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监测

1.兽用生物制品监测监管

具体内容:组织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案件查处、驻厂监督和GMP飞行检查工作;组织印制、发放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防伪标签;以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为重点,开展疫苗监督抽检工作,全年完成抽检任务300批以上;对定点企业生产条件、工艺和质量控制状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控制方法研究工作和新批准上市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核查验证及不良反应监管;组织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主要原辅材料质量标准;组织重大动物疫病制品安全评价及评价方案制定;SPF鸡(蛋)微生物监测和牲畜耳标质量例行检测;开展兽医科技成果推广;组织完成重大疫苗质量事故调研及相关应急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召开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定点企业管理会议。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可申报所有工作内容,27个省级兽药监察所(安徽、海南、宁夏、贵州等4省(区)无生物制品企业,不参加申报)仅申报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内容。

2.兽用诊断制品监管

具体内容:组织开展兽用诊断制品评价和检验方法验证;调研兽用诊断制品现状及国内外管理情况,研究起草《兽用诊断制品管理办法》。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仅限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3.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标准制修订及检测方法研究。

具体内容:口蹄疫疫苗质量标准制修订及检测方法研究。

申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仅限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

(十一)兽医科技管理

项目目标:加强兽医科技管理,推进兽医科技进步,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项目内容:1召开年度兽医科技高层论坛。(2)跟踪、了解、掌握国内外兽医科技进展情况,促进产学研对接。(3)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PVS工具相关研究和前期工作。(4)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解决方案。(5)引进国外先进兽医科技著作,编印兽医科技宣传推广材料。

实施区域及资金使用方向:部属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和数量:仅限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农业出版社可以申报。

(十二)国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及OIE出版物翻译出版发行

项目目标:动态监视全球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卫生事件,定期对疫情发展趋势和对我国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总结。跟踪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的动物卫生标准、措施新动向。研究进口外国动物、动物产品导致疫情传入的可能性,开展相关动物卫生状况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相关动物福利工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标准、出版物等翻译、出版和发行。

项目内容:1)动物卫生措施官方评议。2OIE相关动物福利工作。(3国外动物疫情监测与预警预报。(4)动物与动物产品进口风险评估。(5)国际动物卫生标准跟踪研究。

实施区域及资金使用方向:部属事业单位以及有关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和数量:仅限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直属研究所可以申报。

三、实施区域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资金使用方向

购置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实验室耗材、专用材料以及委托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咨询、印刷、水费、电费、邮电、差旅、维护、租赁、燃料、劳务等费用;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工作中开展培训、会议等所需费用。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项目的省级及省级以下单位应填写“2013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格式附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部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地方非预算单位直接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每个单位每个项目报送一份项目实施方案。

(二)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三)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3份于2012928日前报兽医局(2份);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兽医局综合处。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  张立志

联系电话:010-5919288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E-mailsyjzh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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